各村、社区:
根据区相关文件精神,经研究,现下拔自然灾害冬春生活救济补助款。此次下拔资金主要用于解决冬春期间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此次救助保障重点,不得平均分配,要按照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的程序,建立健全灾民救助花名册,及时将救灾款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
各村、社区要认真组织,尽快落实,务必于2月5日前将救灾资金发放到位,并于3月1日前将救助发放清单报民政科。
洛阳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三年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