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公司)行,区各直属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全区公务用车定点加油和统一保险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0月17日
全区公务用车定点加油和统一保险管理办法
公务用车定点加油和统一保险实行政府采购,在加强车辆管理、节约财政资金等方面,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2013年我区公务用车定点加油和统一保险采购工作已经结束。为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加油和保险管理,现就有关管理办法制订如下:
一、定点加油
1.定点加油的车辆:全区各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
2.服务期限:两年(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3.定点加油IC卡结算金额:以国家发改委规定的每升成品油零售价(当日挂牌价)为标准,定点加油IC卡金额=充值金额×优惠率:1%+充值金额。各行政、事业单位每次向加油IC主卡充值时,乙方应即时将相对应的优惠金额一起充到IC加油主卡上,优惠的价格体现在IC加油主卡上增加了充值金额相对应的优惠金额。
4.定点供应商和联系方式
(1)城区加油站 武进区湖塘镇小庙村 联系电话:86534070
(2)北环加油站 常州市飞龙东路190号 联系电话:85206331
中石化常州分公司指定服务人员:
姓名:王菊芳 联系电话:83752296
二、统一保险
1.投保范围:全区各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
2.投保险种:
(1)商业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不计责任免赔特约险。
车辆损失险按车价计算,第三者责任险的最高赔偿限额按50万计算,车上人员责任险按核定座位投保,每人每座最高赔偿限额以投保人要求投保。
(2)交强险和车船税。
3.服务期限:两年(2013年10月1日起至2015年9月30日止)。
4.保费结算
商业险遵照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执行的条款、费率,提供服务和计收保险费用。
(1)无论上年度是否出险的非新车,成交价格=基础保费×(1-优惠率:30%)。
(2)政府统一采购的新车,车辆发票价格如比保险公司车价库价格低时,保险公司将上述情况汇报车价库平台,经核准后执行核准后价格,如未审核通过的,以保险公司车价库价格执行。
(3)保监会或行业协会最高优惠率如有调整时,按最新最高的优惠率执行。
交强险和车船税,按国家规定条款缴纳。
5.投保单位选择供应商的办法:投保单位在三家(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进支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州中心支公司)成交供应商中自由选择确定供应商办理保险。
6.定点供应商和联系方式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进支公司
联系人:王春琰 联系电话:68867116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
联系人:宋音佳 联系电话:86555123
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州中心支公司
联系人:章佳英 联系电话:86577067
三、加强公务用车定点加油和统一保险管理
全区各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定点加油和统一保险都必须统一采购成交范围内选择供应商。区公管办定期组织相关职能部门监督检查各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加油和投保情况,若不按规定在定点的供应商加油或投保的,其第二年的加油费或投保费,财政不予支付,对严重违反规定的单位,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追究该单位领导及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