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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开展生猪肉品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058/2013-00098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政府办公室文件
文件编号: 武政办发〔2013〕90号 发布机构: 政府办  
产生日期: 2013-07-10 发布日期: 2013-07-11 废止日期: 2019-07-31
内容概述: 通知就目标任务、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作重点等方面作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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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生猪肉品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的通知
武政办发〔2013〕90号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生猪肉品的质量安全,集中解决影响肉类安全的突出问题,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生猪肉品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集中力量全面组织开展生猪肉品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切实净化生猪肉品市场和消费环境,有效防范系统性、区域性生猪肉品安全风险。

  二、工作内容:

  在养殖、调运、屠宰和销售等环节广泛排查生猪肉品安全风险隐患;摸清生猪肉品及其制品的实际情况,排查出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针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对象和重点环节,深挖带有行业共性的隐患,严惩各类违法行为。

  三、工作时间:

  7月12日至8月15日。

  四、工作重点:

  养殖环节:重点排查整治非法使用违禁药物、滥用抗生素、喂食泔水、出售病死畜禽等行为,深入组织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情况。

  屠宰环节:重点排查整治私屠滥宰,以及定点屠宰企业收购、屠宰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病死及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的生猪等行为,严厉打击出厂(场)未经肉品品质检验合格生猪产品的行为,严肃查处未履行审批程序先行开工建设、未取得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先行投产运营以及出借、转让定点屠宰标志牌和证书的行为,严肃查处不按标准要求审核换发生猪定点屠宰资格证章的行为。

  肉制品加工环节:重点排查整治购进非定点屠宰企业鲜肉、使用未经定点屠宰企业肉品品质检验合格原料加工食品、加工过程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行为。

  流通环节:重点排查整治销售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以及病死猪肉等行为,依法查处无证无照经营等行为。

  餐饮服务环节:重点排查整治采购、使用来源不明或不合格畜禽加工食品、加工过程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行为。

  五、工作要求:各镇(开发区、街道)、各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排查整治行动,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密切配合,强化落实,确保行动取得实效。专项行动结束后,各镇(开发区、街道)、各监管部门要将专项行动情况形成总结,于8月15日之前报武进区推进“放心肉”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商务局管理科:86310493)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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