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部门:
当前临近汛期,又面临落谷插秧季节,为避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确保全区农业灌溉用水安全,现就加强全区农业污染事故防范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巡查,排除隐患。各镇(开发区、街道)要在前阶段对环境敏感河道、农田灌溉泵站涉及的河浜进行全面巡查、监测的基础上,进一步组织力量,对辖区内农田灌溉用水水源全面组织巡查,摸清用水河流(浜)水质状况,对河流(浜)周边的企业排污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对巡查发现的问题,特别是对前阶段区环保局通报预警的重点河道要予以高度重视,迅速制订整改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改善水质。
二、以防为主,严格监管。各镇(开发区、街道)要加强对危险品仓库、个体洗桶工场、有毒有害废渣废液存放地和重点排污企业等有重大事故隐患单位场所的监督检查,切实落实防范措施。对无证无照的废桶、废塑、废纱清洗、豆制品加工等个体作坊,应组织力量进行集中取缔。同时,全面排查重点河道沿岸企业,查清污染源头,督促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转,防止超标及突击排放。对可能影响用水安全的企业,各镇(开发区、街道)要从实际管理需要出发,切实采取限排、停排措施。
三、落实措施,果断处置。为确保当前水稻安全育秧,区农业部门要指导各地开展灌溉用水模拟发芽试验。对水质较差不能保障安全育秧的水源,各镇(开发区、街道)要迅速采取断坝翻水等有效措施,改善灌溉用水水质,确保水稻育秧、栽插用水的安全。
四、密切配合,快速调处。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值班,严格执行污染事故报告制度,确保事故报告和信息传递渠道畅通,一旦发现秧苗出现问题,区农业、水利、环保等职能部门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处置,做到早预防、早发现、快处理。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