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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2013年全区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索 引 号: 014133058/2013-00068
主题分类: 政务督查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政府办公室文件
文件编号: 武政办发(2013)54号 发布机构: 政府办  
产生日期: 2013-04-11 发布日期: 2013-04-1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2013年全区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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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全区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武政办发(2013)54号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武政办发〔2013〕54号

2013年全区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区各有关单位:

  2013年全区依法行政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围绕全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目标要求,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努力在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行为、健全行政权力运行监督体系、提高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等方面取得新成效。

  一、以法治的思维和方式,夯实依法行政的基础

  1.加强宪法宣传教育。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把宪法教育作为干部教育的重要内容,使广大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掌握宪法的基本知识,树立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自觉意识,更加自觉地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

  2.强化法律学习培训。完善落实学法培训制度,尤其要学习《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等规范政府行政行为的法律。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努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3.完善法治政府建设的体制机制。按照《常州市法治政府建设阶段性工作目标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的要求,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贯彻落实和组织保障。通过多种形式,扩大公众参与度,提升执法公信力。深化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活动,加强经验推广、信息报送、典型宣传。建立完善依法行政工作统计、通报、监督、考核等制度。进一步推进政府法制机构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政府法制机构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中的作用。

  二、以转变政府职能为着力点,建设服务型政府

  4.转变行政管理职能。以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为目标,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进一步规范政府与企业、与社会的关系,加快推进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管理改革,把适合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承担的事务性工作和管理事项,通过委托、招标、合同外包等方式交给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承担。继续推进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

  5.强化公共服务职能。树立人以为本的行政理念,提高公共服务的能力和质量。有效地发挥政府在基本公共服务中的主导作用,推进公共服务的系统化、规范化、标准化。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加快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完善公共财政体制,提高公共服务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总量与比例。充分发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这一平台作用,改革创新公共资源配置方式,合理配置公共资源。改变以政府为主体的单一公共服务供给模式,引入市场化、社会化机制,实现公共服务主体的多元化。制定政府履行公共服务职能具体规范,建立公共服务质量评估机制,加强监管。

  6.创新行政管理方式。构建以人为本、上下联动、管理规范、办事公开、信息共享、运行高效的政务服务体系。加强行政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健全“中心”审批与网上审批相互协调、互为补充的审批运行机制。深化“三合一”阳光政务平台运行工作,努力实现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工作与部门核心业务融合、与行政绩效管理融合,实现权力配置科学、运行规范、监督有力。全面推行行政指导,综合运用政策辅导、走访约见、规劝提示、信用公示、警示告诫、行政建议等方式,将行政指导贯穿于行政管理、行政执法全过程。推动行政指导、全过程说理式执法在行政机关全覆盖。

  7.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要求,完善行政审批项目动态调整工作机制,按照应减必减、该放就放原则,进一步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对取消和调整的审批事项,制定后续监管措施,强化工作衔接。推行企业登记、企业投资、工程建设等涉及多部门审批的事项并联审批。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对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健全受理、承办、批准、办结、告知、救济、监督、投诉等环节的标准、条件、权责、时限等制度规范。

  8.推进社会管理法治化。按照民生优先、服务为先、基层在先的要求,加强社会管理制度建设,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加快形成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相结合的社会管理机制。在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基层各类组织的协同作用。鼓励各类企事业单位、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实现共同治理。运用现代科技,促进社会管理信息化。

  三、以制度建设为突破口,推进行政管理改革创新

  9.加强重点领域制度建设。尤其在建设生态文明、推进民生幸福、促进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完善制度规范。关注热点,解决难点,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加强环境监测监管制度建设,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对实施民生幸福工程的政策文件优先立项、优先起草、优先审议。进一步完善法治政府建设配套制度。

  10.科学制定规范性文件。探索建立开放式、多元化的工作机制。采取委托、合作等形式吸纳更多的专业机构参与制度建设。扩大公众有序参与的途径和范围,制定规范性文件听证制度,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建立规范性文件部门联动论证机制,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完善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机制,认真落实清理工作制度,建立规范性文件后评估机制。对不适应科学发展要求的规范性文件及时清理、修改或废止,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11.健全行政决策程序。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进一步推动参与式行政程序建设,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对重大行政决策的提出、调研、征求意见、咨询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公示公布进行具体规范。重大决策方案听取人大、政协和人民团体的意见。对涉及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进行听证,。建立健全专家论证、公众参与、专业组织评测等相结合的风险评估机制,全面分析影响稳定因素,科学评估确定风险等级,风险评估报告及资料立卷归档。

  12.健全行政决策后评估机制。完善重大决策落实情况报告、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与决策效果评估制度,通过民意调查、定期检查、专项督查、跟踪反馈、评估审查等形式,收集分析决策实施相关信息。

  四、以行政调解为重要手段,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

  13.提高行政复议质量。提升行政复议公信力和规范化水平。创新行政复议申请方式,探索建立行政复议受理中心,完善行政复议受案体系,为申请人提供更为方便、快捷、经济的行政复议申请渠道,将矛盾纠纷纳入行政复议轨道。推进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健全行政复议内部会议、外部会审机制。严格审核行政行为证据,坚决纠正违法或明显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引导群众通过复议渠道反映诉求、依法维权。开展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推进行政复议公开听证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强化行政复议调解,尽力化解行政争议,促进案结事了。

  14.全面推进行政调解。进一步增强对做好行政调解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把行政调解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完善配套制度和推进措施。健全由政府负总责、政府法制机构牵头、各职能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机制。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的工作体系。加强劳资纠纷、医患纠纷、环保纠纷等专业调处工作,把行政调解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推进行政调解制度化、规范化,对行政调解开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和卷宗评查。

  15.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加强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特别是做好群众关心、媒体关注的政府信息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建设,畅通投诉监督通道,增强咨询服务功能,及时受理、答复依申请公开事项。高度重视舆论监督、社会监督和网络监督,建立完善舆情收集、分析、判断及应急机制,及时回应和解决问题,提高政府的公信力。

  五、以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重点,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

  16.加强重点领域监管执法。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强化日常监管,开展专项治理,严厉查处违法案件,有效维护公共利益和经济社会秩序。以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为目标,加强源头治理和市场监管,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有效化解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隐患。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强化安全生产的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加大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加强环境监管,严厉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严格土地用途管制。加强网络社会管理,推进网络依法规范有序运行。

  17.深化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贯彻落实《常州市行政执法程序暂行规定》,全面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行为。量化裁量标准,完善裁量公开、集体会办等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典型案例指导和评析研讨活动,有针对性地解决执法过程中的疑难复杂及共性问题。进一步完善执法风险评估和防控机制,有效提升规范化水平和执法效能。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强化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核和资格管理,落实行政执法行为规范。继续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

  18.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以信息化推进规范化,开展网上执法事项查看、实时监控、预警纠错、风险防控,并进行统计分析和绩效评估。完善行政案件监督审查制度,开展重大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复议决定备案审查工作。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评议考核、责任追究等制度。开展重要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监督检查。认真接受司法监督和民主监督。严格落实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制度。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建立行政执法机关与刑事司法机关信息共享平台,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及时向公安、检察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4月11日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4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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