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武政办发〔2013〕18号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行动的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公司)行,区各直属单位:
为加强全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经研究,决定在2013年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行动。现将行动意见制定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安全生产的基层和基础建设为重点,健全工作机制,创新监管理念,扎实推进全区安全监管规范化和企业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全面加强全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安全生产保障体系更加完善。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行动,确保年内安全生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三项指标“零增长”,并力争有所下降;确保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亿元生产总值死亡率、工商贸企业十万从业人员死亡率等指标稳步下降,力争在省内领先;确保不突破市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三、工作重点
(一)加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
1.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告知,规模以上企业和所有高危行业企业告知率100%。(责任单位: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区有关部门和单位,各镇、开发区、街道)
——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或公众责任险、雇主责任险的续交续保率100%。(责任单位:区安监局、住建局、交通局等区有关部门和单位,各镇、开发区、街道)
——建立健全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约谈制度。(责任单位: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区有关部门和单位,各镇、开发区、街道)
2.强化政府监管责任。
——编制全区安全发展行动纲要,并制定出台全区安全生产政策性文件,进一步完善全区安全生产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区安委办)
——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中心工作和重要议事日程,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办公会议,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责任单位: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区有关部门和单位,各镇、开发区、街道)
——签订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书,把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列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责任单位: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区有关部门和单位,各镇、开发区、街道)
——深化“一岗双责”制度,探索建立安委会下设各条线专委会的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各镇、开发区、街道)
——编订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地图和责任架构图,实行网格化管理。(责任单位: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区有关部门和单位,各镇、开发区、街道)
3.履行部门监管责任。
——制订、落实行业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安全管理制度。(责任单位:负有行业监管职责的区有关部门和单位)
——编制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白皮书,细化分解本单位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并报区安委办审核备案。(责任单位:区安委会成员单位)
——加强对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责任单位:负有行业监管职责的区有关部门和单位)
(二)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
1.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全区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以上(含三级)创建率达到100%。(责任单位: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区有关部门,各镇、开发区、街道)
——冶金、机械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以上(含三级)创建数不少于550家。(责任单位: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区有关部门,各镇、开发区、街道)
——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结果向社会公开,并向金融、保险等主管部门通报。(责任单位:区安监局、住建局、交通局等区有关部门)
2.规范安全监管执法工作。
——科学制定年度安全生产执法或检查计划。(责任单位:区安监局,各镇、开发区、街道)
——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按期复查率100%,举报核查办结(回复)率100%。(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区有关部门,各镇、开发区、街道)
——加强事前处罚力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责任单位: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区有关部门)
——危化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持证率100%、定期评价率100%。(责任单位:区安监局,各镇、开发区、街道)
——规范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行为。(责任单位:区安监局,各镇、开发区、街道)
——建立完善“打非治违”联动机制,严查严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责任单位: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区有关部门和单位,各镇、开发区、街道)
——实施各级安全监管人员“素质提升工程”,各镇(开发区、街道)、区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监管人员集中培训覆盖面达到100%。(责任单位: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区有关部门和单位,各镇、开发区、街道)
(三)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
1.建设隐患排查信息系统。
——制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管理办法,逐步实施分类分级管理。(责任单位: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区有关部门和单位,各镇、开发区、街道)
——全区年产值500万以上的生产经营单位,所有高危行业企业及人员密集场所接入区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报信息系统率100%,事故隐患自查自报率100%。(责任单位: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区有关部门和单位,各镇、开发区、街道)
——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实行重大隐患一患一档。(责任单位:区安委办,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区有关部门和单位)
——挂牌重大事故隐患按时整改率100%。(责任单位:区有关部门和单位,各镇、开发区、街道)
——建立完善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联动机制。(责任单位: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区有关部门和单位,各镇、开发区、街道)
2.加强职业危害综合治理。
——建立和完善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责任单位:区安监局、人社局、卫生局、总工会等区有关部门和单位)
——建立健全存在职业病危害企业基础数据库。(责任单位:区安监局、卫生局,各镇、开发区、街道)
——实施职业健康“百千万”工程(500家企业进行职业危害因素现场检测,5000名职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50000人参加职业健康相关知识培训)。(责任单位:区安监局、人社局、卫生局、总工会,各镇、开发区、街道)
——继续推进企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全年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新增企业不少于500家。(区安监局,各镇、开发区、街道)
3.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在开展常规整治活动的基础上,2013年重点针对铸造行业和建筑施工领域深化安全专项整治。
(1)加强铸造行业安全专项整治。
——严格准入门槛,依法关闭和淘汰不符合产业发展要求和安全条件的铸造企业。(责任单位:区发改局、经信局、环保局、安监局、质监局、工商局等区有关部门和单位,各镇、开发区、街道)
——完成年产值500万以上铸造企业的分类分级工作,根据不同工艺类别、不同危险等级进行区别化管理。(责任单位:区安监局,各镇、开发区、街道)
——规模以上铸造企业三级以上(含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率达到20%。(责任单位:区安监局,各镇、开发区、街道)。
——督促企业制定完善应急救援预案,规模以上铸造企业应急救援预案全部录入区安全生产信息平台。(责任单位:区安监局,各镇、开发区、街道)
(2)加强建筑施工领域安全专项整治。
——全面实施文明施工分级管理,提高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区住建局)
——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持证率100%,杜绝无资质建筑企业参与工程招投标与承揽专业分包工程。(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以住建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为依据,切实加强防坠落、深基坑、高支模、大型机械设备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管,督促施工企业严格方案审批、论证程序和实施方案的验收。(责任单位:区住建局)
——根据国家《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完善起重设备产权登记和使用登记制度,全面加强起重设备检测市场监管,做到相关管理台账及基础资料齐全。(责任单位:区住建局)
(3)加强其他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
——开展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危险化学品、职业病防治、燃气安全、消防安全和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制定方案,明确措施,完成目标任务。(责任单位: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区有关部门和单位,各镇、开发区、街道)
(四)推进安全文化体系建设
1.开展全民安全文化宣传。
——建立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轮训制度,全年各镇(开发区、街道)、区有关部门及单位主要和分管领导培训覆盖面达到100%。(责任单位: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区有关部门和单位,各镇、开发区、街道)
——全年培训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21万人次,其中“三项人员”1.5万人,班组长1.5万人,其他从业人员18万人。(责任单位: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区有关部门和单位,区人社局、总工会,各镇、开发区、街道)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讲服务团活动全年不少于4次。(责任单位:区安委会成员单位)
——坚持安全宣传公众化和公益化,区内各新闻媒体开展安全生产公益宣传每月不少于1次。(责任单位:区广播电视台、武进日报社、武进新闻网站)
——精心组织“安全生产月”、“安康杯”和安全知识“五进”等活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安全教育活动。(责任单位: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各镇、开发区、街道)
——加强安全生产宣传信息的采集、整理和报送工作,完成年度安全生产信息录用目标数。(责任单位: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区有关部门和单位,各镇、开发区、街道)
——在全区各级学校开展安全基础知识教育和应急演练活动,对学生进行交通和消防安全、防触电、防踩踏、防溺水、防中毒等各类事故自救知识的教育,努力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事故能力。(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2.开展安全示范创建活动。
——推进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行动,建成区级基层基础工作示范单位5个。(责任单位:区安委办)
——大力倡导“社区是我家、安全靠大家”理念,创建省级安全社区1个,建成区级安全生产示范村(社区)20个。(责任单位:区安监局,各镇、开发区、街道)
——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活动,结合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实际,建成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30家。(责任单位:区住建局、交通局等区有关部门和单位,各镇、开发区、街道)
——大力推动企业开展OHSAS18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通过认证企业不少于18家。(责任单位:各镇、开发区、街道)
(五)推进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建设
1.推进安全监管信息化平台建设。
——规划建设区安全生产智慧信息系统。(责任单位:区安监局、经信局、财政局等区有关部门和单位,各镇、开发区、街道)
2.继续发挥专家队伍和科研机构技术支撑作用。
——完善区安委会专家聘用和使用管理办法,充分发挥专家技术支撑作用。(责任单位:区安委办)
——加强与地方院校和科研机构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共建合作,编制全区安全生产各项规划和有关标准。(责任单位:区安委办)
3.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加强区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建成区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1-2个。(责任单位:区应急办、财政局,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区有关部门和单位)
——加强乡镇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建成含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的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18个,拓展应急救援的有效覆盖面。(责任单位:各镇、开发区、街道)
——实行应急救援有偿服务,鼓励和支持非政府部门专职义务救援队伍建设。(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应急办)
——规模以上企业和高危企业、人员密集场所的应急预案制定率和定期演练率100%。(责任单位:区应急办、安监局、消防大队,各镇、开发区、街道)
——广泛开展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演练。(责任单位:区应急办,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区有关部门和单位,各镇、开发区、街道)
(六)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组织保障
1.加强安监机构和队伍建设。
——根据辖区年度工业总产值和企业总数,配置相应专职安全监管人员,并确保在岗在位。(责任单位:区编办、财政局、安监局,各镇、开发区、街道)
——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置与监管任务相适应的机构、装备、经费和专职安全监管工作人员。(负有行业安全监管职责的区有关部门和单位)
2.保障安全生产有效投入。
——2013年区镇两级要科学安排安全生产专项资金。(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各镇、开发区、街道)
——将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做到足额、及时拨付(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各镇、开发区、街道)
3.强化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与奖惩机制。
——完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考评办法,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与奖惩机制。(责任单位:区安委办,各镇、开发区、街道)
——根据全区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结果,表彰先进,鞭策落后。(责任单位:区安委办、财政局,各镇、开发区、街道)
四、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工作领导小组,区政府相关领导担任组长和副组长,区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安监局),负责对整体工作的协调推进、指导督促。各地、各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领域)的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步骤、要求和保障措施。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安全生产大行动”点评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点评会议,分析、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推进“基层基础年”各项工作的落实。
2.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树立大局观念,按照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全面推进五大建设任务,着力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要把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行动同日常工作结合起来,统一部署,统筹兼顾,相互促进,务求实效。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经常性开展工作,定期开展指导检查活动,及时协调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努力提高我区安全生产整体水平。
3.强化督查,狠抓落实。各镇(开发区、街道)和区各有关部门要于每季度末向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相关工作推进情况,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上报区政府。区将把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与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提出量化标准和要求,年终实行考核,务求全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附件: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