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武政办发〔2013〕34号
关于印发第八届花博会生态环境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公司)行,区各直属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第八届花博会生态环境保障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3月11日
抄送:常州供电公司,区委各部委办,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武部,区各人民团体。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3月11日印发
第八届花博会生态环境保障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及区委十一届五次会议精神,全面保障花博会景区及配套景区的环境质量和环境安全,根据《关于印发“迎接花博盛会,提升城乡环境”两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武发〔2011〕217号文)文件要求,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加大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环境整治力度和环境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消除环境安全隐患,进一步提升中心城区及花博会主场馆周边的水、气、声环境质量,为第八届花博会的顺利举办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二、重点工作
1.深入开展环境专项整治
(1)重点企业环境整治
严格对照整治标准,7月底前全面落实138家重点企业水、气、固废等方面环境整治,提升企业环境管理水平。(见附件1)
(2)重点行业提标改造
根据新出台的《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炼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全面推进我区5家热电企业及2家钢铁企业的提标改造,加大工程减排实施力度,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见附件2)
(3)扬尘污染综合防治
规范建筑业文明施工,加强建筑扬尘控制,强化道路扬尘控制,提升道路机扫率。7月底前完成混凝土搅拌站、港口码头等物料堆场扬尘整治。(见附件3)
2.加快实施清洁能源改造
7月底前全面完成禁燃区范围内(东至青洋路,南至联三高速公路,西至西绕城高速公路,北至京杭大运河),沿江高速、锡宜高速、312国道、232省道、锡宜路、常州高架等道路武进段沿线,武南路、延政路、常武路等我区主干道沿线高污染燃料设施清洁能源改造。(见附件4)
3.积极化解重点环境信访
开展环境信访积案化解活动,通过“大接访”、“大走访”、“信访包案”等行动,进一步规范环境信访程序和秩序,切实解决一批久拖不决的重复、越级环境信访问题。(见附件5)
4.更大范围推进“清水工程”
巩固26条已整治清水河道水质,年内完成16条黑污河道整治,花博会期间确保中心城区与花博会主场馆周边水系水环境安全。(见附件6)
5.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
(1)加强重点行业监管
强化污水处理厂、涉重、化工、印染、酸洗等重点污染企业日常监管,实行污染企业夜夜查、交叉查、专项查、突击查,严厉打击不法排污行为。
开展危废产生单位的调查摸底及网上申报工作,实施危废重点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推进省级危废重点产生单位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花博会召开期间停止所有建筑施工的夜间许可,城管、环保等部门要加大夜间施工巡查和查处。
(2)加强重点区域监管
对武宜运河、夏溪河、成章河、金湟河、扁担河、孟津河、北干河、中干河等8条河流沿线企业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企业雨污分流、治污设施运行及达标情况,危险废物储存、处置及规范转移,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等。加强对牛塘、卜弋、寨桥、马杭等重点废气区域的监管,确保无扰民现象。
(3)加强畜禽养殖监管
进一步排查入滆湖河道周边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情况,按照“取缔一批、整治一批、提升一批”的原则,有效控制畜禽养殖场对河道水质的影响。
(4)坚决取缔非法作坊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开展清洗废桶、废塑料、废纱、酸洗、喷涂等加工作坊专项排查,坚决取缔非法排污行为,并落实长效管理措施。
6.强化环境应急防控措施
(1)加强监测预警
对花博会主展馆周边武宜运河、夏溪河、成章河、金湟河、扁担河、孟津河、北干河、中干河等8条河流实施每月2次常态预警监测,花博会期间实现每天巡查,每2天巡测1次,密切关注河道水质安全,发现水质异常立即启动应急措施。
(2)强化“两湖”防控
进一步完善太湖、滆湖蓝藻预警监测、应急处置体系,提高预警和处置能力,强化入湖河道沿线污染源监管,加强蓝藻打捞并实施无害化处理,确保不发生大面积“湖泛”,确保水源地水质安全。
(3)落实停产措施
对未完成环保整治任务的,存在较大环境安全隐患的,以及由于结构性污染难以整治达到“民标”的企业,落实阶段性停产,停产时间为9月1日至10月31日,具体名单由区环保局拟定并报区政府。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花博会生态环境保障行动”领导小组,由区分管领导任组长,区环保、发改、城管、水利、农业、工商等职能部门和相关镇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和协调有关活动的实施、督查和推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环保局,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2.强化督查制度
建立严格的督查考核机制,对方案中各项工程进展情况实行月督查点评、季度考核制度,对进展较慢的进行通报。未能按期完成整治任务的单位将调低信息公开化评定等级,并对违法超标排污的企业予以严厉处罚。
对环境问题长期未得到有效解决地区的同类型建设项目实施限批;对因领导不重视、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导致积案得不到有效化解,整治未达到标准的地区予以通报批评,由此引发矛盾激化、造成严重影响的,将依据相关规定予以责任追究。
3.全力营造氛围
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主流媒体,加大宣传力度,使保障工作深入到社会各领域、各阶层,营造全社会参与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