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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对2013年部分突出环境问题进行挂牌督办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058/2013-00041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政府办公室文件
文件编号: 武政办发(2013)32号 发布机构: 政府办  
产生日期: 2013-03-11 发布日期: 2013-03-1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2013年挂牌督办的部分突出环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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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3年部分突出环境问题进行挂牌督办的通知
武政办发(2013)32号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武政办发〔2013〕32号

关于对2013年部分突出环境问题进行挂牌督办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大环境整治力度,集中解决突出的环境污染问题,经研究决定,今年继续对漕桥集镇区废气污染等28件突出环境问题实施挂牌督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被挂牌督办的镇(开发区、街道)在接到挂牌督办通知后,在15个工作日内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分别报区环保局和监察局备案。各镇(开发区、街道)作为责任单位,要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加强沟通协调,保证挂牌督办事项按期完成。

  二、区环保局和监察局组成督查组,对挂牌督办事项进行督查,定期在新闻媒体公布挂牌督办突出环境问题的进展情况,做到公开透明,使被督办的违法案件和排污企业得到有效监督。

  三、各责任单位在完成挂牌督办事项后,要形成整治工作报告,向区环保局和监察局申请整治摘牌验收。

  四、对未按期完成挂牌督办事项的责任主体、责任人,不得参加各类“评先创优”活动。环保部门要对该区域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实施限批。对未完成挂牌督办突出环境问题且造成重大污染事件的,将追究相关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3月11日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3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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