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武政办发〔2013〕32号
关于对2013年部分突出环境问题进行挂牌督办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大环境整治力度,集中解决突出的环境污染问题,经研究决定,今年继续对漕桥集镇区废气污染等28件突出环境问题实施挂牌督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被挂牌督办的镇(开发区、街道)在接到挂牌督办通知后,在15个工作日内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分别报区环保局和监察局备案。各镇(开发区、街道)作为责任单位,要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加强沟通协调,保证挂牌督办事项按期完成。
二、区环保局和监察局组成督查组,对挂牌督办事项进行督查,定期在新闻媒体公布挂牌督办突出环境问题的进展情况,做到公开透明,使被督办的违法案件和排污企业得到有效监督。
三、各责任单位在完成挂牌督办事项后,要形成整治工作报告,向区环保局和监察局申请整治摘牌验收。
四、对未按期完成挂牌督办事项的责任主体、责任人,不得参加各类“评先创优”活动。环保部门要对该区域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实施限批。对未完成挂牌督办突出环境问题且造成重大污染事件的,将追究相关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3月11日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3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