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武政办发〔2013〕21号
关于建立“安全生产大行动”点评制度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公司)行,区各直属单位:
为加快推进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行动,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经研究,决定建立“安全生产大行动”点评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点评时间
在每季度结束的次月上旬。
二、点评形式
召开推进会、现场观摩活动。
三、点评对象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有关部门及单位。
四、点评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情况;
2.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情况;
3.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情况;
4.安全文化体系建设情况;
5.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情况;
6.安全生产组织保障情况;
7.其他工作完成情况;
8.整改工作完成情况;
9.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重点点评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行动推进情况。具体根据查看各镇(开发区、街道)、区有关部门及单位提供的各项材料、信息平台查阅以及实地抽查、督查等情况,依照《武进区“安全生产大行动”季度点评细则》(附后,以下简称《细则》)所规定的各项分值进行评分。
五、评分方法
1.点评考核评分的计算方法:
季度点评考核满分为500分,其中重点工作满分为410分,其他工作满分为40分,整改工作满分为50分。本季度点评考核得分=本季度重点工作得分+本季度其他工作完成情况得分+上季度存在问题整改情况得分
2.上季度存在问题整改情况得分的计算方法:
50×整改率=整改情况得分
其中,整改情况得分满分为50分,整改率=已经整改完毕的问题数÷全部需要整改的问题数。
3.各点评对象所对照的考核项目有所不同,考核评分的计算方式为:(评分得出的具体分数÷该点评对象额定满分)×500=实际得分。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镇(开发区、街道)、区有关部门及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相应的机构,明确专人负责,严格按照《细则》规定的检查依据及方式提供各类文件、台账等相关资料。
2.严格点评。区安委会将根据点评细则,每季度对各镇、开发区、街道和区各有关部门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打分,作为季度点评的依据。各镇、开发区、街道、区各有关部门要在点评结束后10日内,将上季度点评出的问题和不足的整改措施和方案报区安委办。同时,要在每季度的第三个月的25日前,将本季度点评内容以书面形式报区安委办。
3.加强考核。区将把各镇(开发区、街道)、区有关部门及单位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工作推进与点评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内容考核,并作为年度安全生产评优、奖惩的重要依据,以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附件: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2月26日
抄送:常州供电公司,区委各部委办,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武部,区各人民团体。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2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