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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河道长效管护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058/2013-00009
主题分类: 水利、水务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政府办公室文件
文件编号: 武政办发(2013)8号 发布机构: 政府办  
产生日期: 2013-01-24 发布日期: 2013-01-2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河道长效管护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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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河道长效管护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武政办发(2013)8号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武政办发〔2013〕8号

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河道长效管护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各相关部门:

  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河道长效管护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月24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河道长效管护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巩固全区河道长效管护工作成果,全面改善我区河道生态环境,充分发挥河道综合功能,根据《江苏省农村河道管护办法》(苏政办发〔2010〕51号)和《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区河道长效管护工作的意见》(武政办发〔2008〕80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管理职责

  区级河道长效管护工作由区水利局组织实施,实行市场化运行,采取分段招标的方式确定长效管护单位。镇村级河道和村庄河塘由各镇(街道)属地管理,镇政府(街道办)是辖区内镇村级河道和村庄河塘长效管护工作的责任主体,具体负责辖区内镇村级河道和村庄河塘的长效管护工作。

  二、保障管护经费

  根据河道长效管护需要,坚持政府推动,强化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投入,筹集河道长效管护资金。区级河道长效管护经费标准为6500元/公里?年;镇级河道区级及以上财政补助为2000元/公里?年;村级河道区级及以上财政补助为1600元/公里?年;村庄河塘区级及以上财政补助为每个行政村2000元/年。各镇(街道)财政按不低于1:1.5的比例配套落实镇村级河道和村庄河塘的长效管护经费。村级河道和村庄河塘的长效管护经费除区、镇(街道)财政补助外,其余由各村民委员会筹集解决。各镇(街道)应开设河道长效管护专项资金账户,管护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并向社会公开河道长效管护资金筹措和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三、强化工作措施

  1.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各级各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树立大局意识,充分认识河道长效管护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对河道长效管护工作的领导。区水利局要实行有效的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各镇(街道)要建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镇村河道长效管理领导小组,配备镇村河道长效管护管理人员。

  2.明确职责,协同配合。各级各单位要各司其职,相互协作,共同把全区河道长效管护工作推向深入。区水利局要根据武进区河道长效管护考核办法及考核细则做好对区级河道管护单位和镇村河道及村庄河塘长效管护工作的指导、监督和考核。区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配合工作。

  3.落实资金,严格管理。各级各单位要加强资金筹集,确保全区河道长效管护工作落到实处。所有河道长效管护经费必须统一纳入专项账户,按水利专项资金进行管理与核算,严格资金使用范围,专款专用。镇村级河道和村庄河塘的补助经费在各镇(街道)、村配套资金到位后,区水利局、财政局根据全年检查考核得分下拨。

  4.创新机制,强化考核。各级各单位要建立河道管护工作社会化、市场化的运行机制,采用向社会公开招标等形式选择管护队伍。管护效果要与报酬挂钩,定期考核,确保河道环境长治久洁。区水利局与相关部门要加强跟踪监督,实施考核评比。

区 水 利 局

区 财 政 局

2013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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