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公司)行,区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和《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的精神,经广泛征求意见,并专门召开区第四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专家论证推荐会议,区政府批准区文广局确定的第四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名录(共计7项),现予公布。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个地区文化特质和群体精神的凝炼和体现,是不可再生的重要资源。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是继承和发扬优秀文化传统,打造文化品牌、提升地区形象的重要途径。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保护机制,全面落实保护措施,推动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新的成效,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做出积极贡献。
附件:武进区第四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名录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
2013年11月8日
附件
武进区第四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共计7项)
一、民间文学(共计1项)
1.灵台的传说 前黄镇
二、传统美术(共计1项)
1.武进铜雕 湖塘镇
三、传统技艺(共计5项)
1.郑陆脚踏糕制作技艺 郑陆镇
2.郑陆竹器具制作技艺 郑陆镇
3.寨桥折纸技艺 前黄镇
4.寨桥老鹅烧制技艺 武进区烹饪协会
5.雪堰雅浦酿酒技艺 雪堰镇
抄送:常州供电公司,区委各部委办,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
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武部,区各人民团体。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1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