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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切实加强央企对接工作的意见
索 引 号: 014133058/2013-00069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意见 组配分类: 政府文件
文件编号: 武政发〔2013〕80号 发布机构: 政府办  
产生日期: 2013-04-13 发布日期: 2013-04-17 废止日期: 2019-07-31
内容概述: 意见就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基本原则、工作重点、保障措施等方面作出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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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加强央企对接工作的意见
武政发〔2013〕80号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区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利用中央企业(以下简称央企)在产业、资金、技术、管理、人才及经营理念等方面的比较优势,加快调整产业结构,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现就我区切实加强央企对接工作制定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我区“十二五”规划,依托我区现有优势产业、优势企业、优势项目,瞄准目标央企,主动跟进,加强对接,在先进装备制造、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技术研究中心、基础设施建设、社会文化事业、现代农业等领域,吸引央企利用合资、合作、独资、收购、重组等多种形式,到我区投资兴业,引进一批推动全区经济发展的大项目、好项目,实现我区产业、资源、市场与央企无缝对接,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优化升级。

  二、目标任务

  通过加强央企对接,进一步提升企业的整体素质和核心竞争力,培育一批优势企业,打造一批优势产业,建设一批合作基地,确保全区央企合作储备项目不少于30个,每年新增落户央企合作项目不少于20个,投资总额超过50亿元。到“十二五”期末,形成武进央企企业群,使央企成为我区转型升级的主力军。

  三、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原则。完善与央企对接合作的政策措施,优化与央企对接合作的环境,搭建与央企对接合作的平台,加强与央企的互动交流,整合资源,积极引导,全面推动我区与央企对接合作工作。

  2.企业主体原则。充分发挥企业在对接合作中的主体作用,尊重企业的意愿,调动企业的积极性,以资本为纽带,进一步促进我区企业与央企对接合作。

  3.市场运作原则。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主要通过企业间的并购重组、产(股)权转让、增资扩股、合资合作开发等形式进行。

  4.互利共赢原则。充分发挥我区和央企双方优势,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合作共赢。通过对接合作让央企在我区得到良好发展,使我区在产业优化升级等方面取得更大成效。

  四、工作重点

  1.根据现有基础巩固一批。积极做好中铁建的轨道交通器材、中再生的再生资源回收、上海振华的油漆、南车郎瑞制造、中铝稀土、中船重工、中交、光大环保、招商地产等已落户项目的服务;明确专人解决中再生的废塑料、上海电科院的新洛凯、光大环保的垃圾焚烧等在建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跟踪落实北京央企对接活动签约项目,推动落户项目快发展,在建项目早完工,洽谈项目早落户,巩固合作成果。

  2.围绕优势产业落户一批。围绕优势产业和产业集群开展央企对接合作,围绕工程机械、风电装备、轨道交通等先进装备制造业,先进碳材料等新材料产业,钢铁、纺织等传统优势产业,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能源、航天航空、通信和新材料等高新技术产业及生产性服务业、现代农业、文化旅游产业等,积极与央企对接,吸引央企建设重点产业园,不断增强产业配套能力,延伸产业链条,大力推进我区优势产业和产业集群发展。

  3.瞄准目标央企对接一批。根据国资委下属的中央企业,结合各地产业特色,重点瞄准南车集团、北车集团、中粮集团、国家电网、长江三峡集团、中铁科工集团、中节能、华电集团等重点目标央企,采取关键人士牵头对接、民营企业主动对接、政府部门积极对接等多种方式,把日常化对接与集中对接相结合、面上推进和点上突破相结合,开展全方位、多形式、多渠道的对接活动,不断开辟新的对接渠道,形成“开工一批、签约一批、洽谈一批、储备一批”的良好态势。

  4.依托骨干企业洽谈一批。做好优势骨干企业和重大项目的对接合作,依托具有较好发展基础、较强发展能力、较广阔发展前景的新誉集团、今创集团、康丽制药等优势骨干企业,通过与央企对接合作,进一步扩大企业规模,提高技术水平,提升核心竞争力,更好地发挥优势骨干企业的龙头带动作用。

  5.创新合作方式拓展一批。在以企业、项目引进央企的基础上,创新模式,围绕技术研发、管理创新开展对接合作,进一步加大技术引进、合作研发等方面力度,搭建央企与我区技术研发、技术创新的合作平台,提升技术研发和技术创新水平;围绕人才培养开展对接合作,开辟渠道,拓宽视野,加强人才培养交流,造就现代化、国际化的经营管理队伍;以特许经营权、股权投资基金等形式,与央企开展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的合作。

  6.提供优质服务吸引一批。将与央企合作项目纳入区重点项目管理范围,给予政策支持,并享受相应优惠政策。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完善联审联批制度,开辟“绿色”通道,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为央企落户创造良好投资环境,吸引央企扩大投资,促进我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央企对接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区发改局、经信局、商务局、科技局、财政局、人社局、国土局、住建局、环保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全面负责央企合作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解决央企对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经信局。各镇(开发区)和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相应成立央企对接工作领导小组,抽调熟悉项目运作的干部组成项目工作团队,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全力抓、专门团队具体抓的工作机制。

  2.明确工作职责。区各相关部门要立足自身职责,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出发,分工落实,积极参与,推动央企对接工作。区经信部门要负责全区央企对接的日常联络协调推进工作,定期梳理央企对接合作方面的各项政策,安排部署年度和阶段性央企对接工作任务,组织全区性央企对接重大活动,协调解决央企合作项目对接洽谈和转化落地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区发改部门要根据产业政策及发展规划,对合作项目进行审核,及时办理审批和报批等手续;其余各有关单位要根据部门职责,认真做好央企合作工作。

  3.建立工作制度。建立定期活动制度,每年组织央企武进行、北京央企对接等活动。建立央企对接工作每月例会制度,定期研究解决央企对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建立考评制度,区将每年年初下达央企对接任务,作为镇、开发区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工作积极、措施得力、效果显著的,给予通报表彰;对行动迟缓、推诿应付的,进行通报批评。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各镇、开发区和区各有关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央企对接的上下联系、项目报送、信息反馈等工作,人员名单报区经信局。

  4.加强基础建设。对已建、在建、签约、在谈、意向央企对接项目,与央企有良好合作关系的区内企业和单位,符合央企投资方向的产业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建立央企合作资源库、央企合作项目储备库。同时通过校友会、同学会等多种途径,建立央企人才信息库,利用央企武进籍人才的牵线搭桥,引进目标央企。

  5.加大政策扶持。对央企来我区投资建设产业基地、产业园区或投资规模大、对我区产业发展具有战略意义的项目,实行“一事一议”、“一企一策”,因地制宜、因企制宜,落实相关优惠政策。对央企对接合作项目用地指标和供电、供水、供气等基础设施等方面优先考虑。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

2013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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