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文件
武政发〔2013〕37号
关于建立2013年区政府领导分工督查重点项目制度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公司)行,区各直属单位:
为加快重点项目建设,经研究,决定在区四套班子领导挂钩联系重点项目的基础上,继续实行区政府领导分工督查重点项目制度(2013年重点项目分工督查见附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明确推进工作责任。各责任部门要及时了解项目建设进程,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向区政府责任领导汇报项目进展情况;同时按照《2013年全区重点项目建设推进方案》要求,做好相关活动的组织落实工作。区政府各责任领导要定期全面了解项目进展情况,协调解决相关问题,确保项目按时、按质、按要求实施。
2.建立协调推进机制。要建立重点项目推进例会制度,区政府每月召开重点项目建设推进会议,协调重点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相关问题;各责任领导对具体问题要进行会办,召集责任部门和配合部门,明确解决方案、责任单位、解决时间。要建立重点项目责任落实机制,各责任部门和配合部门建立推进工作机制,及时制定相应工作方案,明确责任科室,明确责任人员,确保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3.加强推进工作督办。按照“新建项目抓开工、开工项目抓进度、在建项目抓竣工、竣工项目抓投产”的要求,各责任部门要抓好职责范围内项目建设计划的落实工作,配合单位要积极做好项目推进各项配合和保障工作,区重大项目办要及时通报重点项目推进例会的落实情况、问题的解决情况。区政府各责任领导将对重点项目牵头单位、责任部门和配合单位的履责情况进行全过程督办。
附件: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
2013年3月4日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3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