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武政办发〔2013〕86号
关于做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公司)行,区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增强突发事件应对处置能力,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13〕50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修订工作通知的通知》(常政办发〔2013〕8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将应急预案修订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修订范围
近年来,我区大力推进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截至2012年年底,全区共编制各级各类应急预案1000多件,内容覆盖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等各个领域,基本形成了较为系统的应急预案体系,为我区有效预防和应对处置各类突发事件打下了坚实基础。但随着全区公共安全形势的发展变化和应急管理工作的深入推进,特别是近年来在各类突发事件应对处置的实践中,也暴露出有的应急预案职责不够明确、处置措施不够具体、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有的应急预案资源配置不够清晰、联动机制不够健全,有的应急预案之间衔接不够紧密、编制修订程序缺乏严格规范等问题,不能很好地适应新形势下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的实际需要。甚至有个别部门和基层组织单位还缺少必要的应急预案,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相关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成效。
《武进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武政办发〔2013〕31号)规定:“应急预案制定机关或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根据实际需要,结合情势变化,适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各类应急预案应当每3年至少修订1次。”此次应急预案编制修订范围是,凡发布满3年尚未修订过的预案均需修订;虽然未超过3年,但存在应急措施不完善、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调整、面临的风险或其他重要环境因素发生变化、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在突发事件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需要作出重大调整等情形的预案,也应修订。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基层组织单位尚未制定应急预案的要利用这段时间抓紧编制,进一步完善全区应急预案体系。如果应急预案所针对的突发事件及其可能导致的危害已不复存在,可根据情况报预案批准单位同意后废止。
二、编制修订标准
各镇(开发区、街道)、各部门要从实际出发,探索和总结处置突发事件的规律和特点,对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事件都应制订出符合本级、本部门、本单位特点,具有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应急预案。
总体应急预案要着重强调政策性和指导性。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等其他应急预案应立足于现有资源,以是否管用为标准,主要是明确做什么、谁来做、怎么做、何时做、用什么资源做等具体应对措施。各镇(开发区、街道)和各部门的应急预案侧重明确应对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风险评估、监测预警、应急准备、信息报告、应急处置等内容,重点规范各镇(开发区、街道)和各部门应对行动,体现应急处置的主体职能。基层组织和企事业单位层面应急预案则重点体现先期处置特点。
(一)总体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各级政府的总体应急预案是整个应急预案体系的纲领性预案,也是制定各类单项应急预案的依据和标准。总体应急预案修订的重点:一是对应急机构及职责的修订,主要包括领导机构、工作机构、救援队伍等内容;二是对工作要求的修订,要对突发事件应对的各个阶段提出工作要求,主要包括预测与预警、预案启动和终止等内容,特别是要对预防和应急准备阶段提出明确要求;三是对突发事件应急组织体系的修订,主要包括部门之间的协作关系、保障体系在应对突发事件中的联动机制、各级政府和部门对处置突发事件的责任划分等内容。
(二)专项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专项应急预案是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事件而制定,涉及多个部门(单位)职责的应急预案。该类预案所涉及的灾害情况往往范围比较大、灾情比较重、波及人口比较多,产生次生和衍生灾害的几率较高。专项应急预案的修订要突出抓好应急预案自身结构和内容的修订,重点解决框架结构不完整、内容涵盖不全面、风险评估不充分、应急资源力量不清楚、各职能部门职责不规范、联动机制不健全、预案之间衔接不紧密等问题,尤其是要理顺应急指挥处置体系和应急管理工作体系的关系,使全区上下的应急指挥机构和工作机构相互衔接、相对统一;要对相应类别突发事件开展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针对该类别突发事件特点,识别事件的危害因素,分析事件可能产生的直接后果以及次生、衍生后果,评估各种后果的危害程度,提出治理隐患、控制风险的措施。同时,专项应急预案都要编制操作手册,满足实战需要。
(三)部门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部门应急预案是政府有关部门(单位)根据同级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自身职责,为应对突发事件制定的应急预案。该类应急预案在各级政府所有应急预案中所占的比例最大,因此,必须通过相互间的有效衔接使其成为各类突发事件预防、处置的整体。各部门在修订过程中要认真研究,在完善自身预案应对机制、明确应急行动内容、落实具体责任人的同时,及时与其他部门和上下级条线部门协调沟通,从而实现点线处置与辐射联动的有机结合。
(四)基层组织和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基层组织和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是指基层组织和企事业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并结合本行政区域和单位实际制定的应急预案。基层组织和企事业单位是突发事件的第一处置者,因此该类应急预案是全区应急预案体系的基础,修订的重点:突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切合实际、职责清晰、简明扼要,明确事前、事发、事中、事后各个环节谁来做、怎么做、何时做,以优先保证人命救援,减少人员伤亡为前提,第一时间组织开展先期处置、第一时间报告信息。避免长篇大论,切实把该类预案编制修订成条理清晰、内容明了、便于记忆、易于执行的应急预案。
(五)重大活动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重大活动应急预案是大型会议和文化、体育、商业、贸易等重大活动主办单位和公共场所经营或管理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的相关应急预案。鉴于大型活动应急预案属于“一对一”预案,且具有时限性,因此,要通过此次预案修订工作,进一步规范预案编制程序,强化相关措施,使该类预案的编制能够随时满足举办大型活动的需要。修订工作开展前,各镇(开发区、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对此类预案的编制实施情况进行一次检查评估,查遗补漏,确保大型活动应急预案的编制实施成为举办重大活动的一个必要的工作环节,真正实现有备无患。
三、编制修订责任分工
各镇(开发区、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武进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方法》(武政办发〔2013〕31号)规定的程序,扎实做好应急预案编制修订的评审、审批、发布、备案等工作。应急预案编制修订责任分工按照《武进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方法》(武政办发〔2013〕31号)第十一条规定确定,区级专项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工作由预案编制牵头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见附件1;应急预案的基本内容参照《武进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方法》(武政办发〔2013〕31号)第十条规定,应急预案操作手册内容参照附件2。
四、工作要求
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内容涵盖多、要求标准高、联动性比较强的工作,责任重大,事关大局。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尽早安排部署,指定专人负责,在修订工作中坚持科学化、民主化,充分总结经验、汲取教训,突出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制定出符合实战要求的应急预案。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基层组织单位尚未制定应急预案的,更要以此次集中开展应急预案修订为契机,落实专门班子,突出工作重点,狠抓薄弱环节,切实强化应急预案动态管理,进一步完善全区应急预案体系,努力提高应急管理工作水平。各镇(开发区、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应急预案编制修订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进度和各阶段工作要求及负责领导、起草班子及联系人,各相关单位负责领导、联系人名单于2013年7月3日前报送区应急管理办公室。请区各有关部门于12月底前,将修订后的专项应急预案及操作手册的纸质文稿和电子版报送区应急管理办公室审核,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后印发实施。同时,各镇(开发区、街道)和区各有关部门将已经编修完成的所有应急预案(书面和电子版各1份)报区应急管理办公室备案。
联系电话:86310031;邮箱:wjyjb@wj.gov.cn。
附件:1.
2.(供参考)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6月27日
抄送:常州供电公司,区委各部委办,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武部,区各人民团体。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6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