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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和《常州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区实际情况,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和修改完善,以政府办公室文件形式下发《武进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并于2013年3月11日正式颁布实施。《武进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适用于本区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编制、评审、批准、发布、备案、修订、宣传培训、演练、监督和检查等相关管理工作。《武进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出台将有效规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促进建立健全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各类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