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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社会保险法》,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武进区人社局印发了《关于规范退工停保工作流程及建立企业退工监测报告制度的通知》。
企业每月一次性退工5人以上(含5人)不足20人的,须经所在镇(街道)人社服务所审核退工情况后方可办理停保手续;一次性退工20人以上(含20人)的,须经所在镇(街道)人社服务所签署意见后报区人社局审核后方可办理停保手续。区劳动监察大队将对退工量大、参保率低的企业进行入户调查。
此外,各镇(街道)人社服务所须对辖区内每月一次性退工5人以上(含5人)不足20人但超过职工人数10%(包括当月累计20人以上)的企业退工情况做好台账登记和信息上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