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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适时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经武进区政府研究决定,今年武进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7月1日起,由每人每月42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450元(补差)。提高标准后,原保障金列支渠道和分担比例不变。
目前,各镇(街道)和社区正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做好提标前的摸查统计工作,坚持统计数字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及时做好新低保标准和新低收入困难家庭认定标准的宣传工作,向社会公布低保提标信息,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提高低保工作透明度。对照新的救济标准,各地对符合新标准的困难家庭做好受理、审核工作,确保动态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同时,将低保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确保低保资金落实到位,坚持发放工作不漏一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