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税务分局,稽查局,机关各业务科室、中心:
现将市局《转发〈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营改增”后普通发票规范管理的通知〉的通知》(常国税发〔2012〕14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常州市武进区国家税务局
2013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