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区委各部委办、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各办局(公司)行,区各直属单位,区各人民团体:
根据常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同意设置常州市武进绿色建筑产业集聚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的批复》(常编[2012]39号)精神,经研究,决定成立中共常州市武进绿色建筑产业集聚示范区工作委员会、常州市武进绿色建筑产业集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分别为区委、区政府派出机构,正科级建制。
一、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绿色建筑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全区绿色建筑产业的推广和行业管理工作,并组织实施。依据上级住建部门相关政策和要求,开展绿色建筑产业展示和应用工作。推进示范区内基础设施和重大项目建设,负责招商引资及进区企业的管理。做好示范区投融资管理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常州市武进绿色建筑产业集聚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内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科、科技经贸科、绿色建筑推广办公室、财政所。
1、办公室:负责党工委、管委会党务、行政事务、人力资源、文秘档案等工作;负责进区企业人才引进、教育培训等服务工作;负责绿色建筑产业政策法规研究、制订和监督实施。
2、规划建设科:负责规划、土地及建设等方面的工作。
3、科技经贸科:负责产业规划、项目评审、招商引资、科技服务、行业管理等工作。
4、绿色建筑推广办公室:负责武进区绿色建筑的推广和评审以及绿色建筑产业的行业管理工作。
5、财政所:负责财务收支、财务核算、财政性投融资等运行管理工作,并对直属单位的财务实施指导、管理和监督。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常州市武进绿色建筑产业集聚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行政编制为8名。领导职数为:党工委书记1名、管委会主任1名,副书记、副主任3名。中层职数3名,其他可由副职领导兼任。
常州市武进区机构编制委员会
2012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