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区级机关各单位、各乡镇、开发区管委会:
2010年办理的区级机关通行证即将到期,为方便机关干部职工上下班,便于各乡镇及其他企事业单位进出机关联系工作,提高办事效率,现将区级机关汽车通行证的办理事项通知如下:
1、办理范围:区级机关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各乡镇、开发区领导干部。
2、办理时间及地点:
办理时间:2013年1月15日—2013年3月30日。
办理地点:武进区级机关后勤管理服务中心办公室(416房间)。
3、通行证有效期:三年。
4、办理所需材料:
(1)行驶证、驾驶证复印件;
(2)单位统一填写的《常州市武进区区级机关汽车通行证申领表》,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2010年本单位“三定”方案(核编)复印件;
(4)每张通行证收成本费30元。
请各单位按通知要求于2013年1月15日前,将通行证申领表填好后及时交到机关后勤管理服务中心,3月1日起,各单位凭上述相关材料到机关后勤管理服务中心领取通行证。
联系人:陈波,联系电话:86310805。
附件:
常州市武进区级机关后勤管理服务中心
2012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