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规划局文件
常规规〔2012〕2号
关于印发《〈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1年版)〉常州市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适应《城乡规划法》、《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城市规划新的标准规范的实施,根据江苏省住建厅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对《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1年版)》相关内容进行了细化完善,组织编写了《〈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1年版)〉常州市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现予印发。
为了便于对照和查询使用,本《实施细则》条款编号纳入《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1年版)》条款编号序列,细化完善内容用楷体表示。
本《实施细则》定于2013年1月1日起执行。2013年1月1日之前已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定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的,可按审定的方案执行。
常州市规划局
2012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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