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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转载—关于不再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的通知
索 引 号: 732249928/2012-00015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规划局  
产生日期: 2012-08-31 发布日期: 2012-08-3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自2012年10月1日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时不再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而直接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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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关于不再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的通知
 

    关于不再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的通知

局机关各处室、各分局、各基层单位,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自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为贯彻实施《城市规划法》,加强城市规划管理,保障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我市在规划管理工作中推行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副本制度。随着《城乡规划法》和《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的施行,我市城乡规划管理工作中的规划核实制度逐步完善,停止使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的条件逐渐成熟。

  为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优化规划管理环节,提升规划服务效能,现决定自2012年10月1日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时不再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而直接核发由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统一监制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请相关部门和单位切实做好与之相关的各项准备工作,妥善处理与其他工作的配套衔接,确保规划管理服务水平的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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