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规划局武进分局党支部文件
武规党 〔2012〕4号
常州市规划局武进分局2012年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实施方案
局属各科室、各单位、各党小组:
2012年是党的十八大召开之年,也是全区上下加快转型升级,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关键时刻,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根据《常州市规划局2012年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实施方案》(常规党〔2012〕20号)要求,结合分局实际,特制定2012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精神,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造就讲政治、讲党性、顾大局的“三宽四有”型(眼界宽、思路宽、胸襟宽,有信念、有本领、有担当、有正气)高素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为主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肯定成绩,剖析问题,落实整改,不断提高局领导班子思想水平和党性修养,不断增强局领导班子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确保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二、主要内容和实施步骤
(一)精心部署,扎实做好准备工作
1、认真组织学习(11月6日到11月9日)。学习党的十八大报告和十七大以来历次全会精神,学习胡锦涛同志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等党纪条规,学习省委《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意见》,学习市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廉洁自律意识和遵纪守法观念。要坚持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专题研讨和辅导报告相结合,提高学习实效。
2、广泛征求意见(11月12日到11月16日)。通过召开座谈会形式,广泛征求干部群众对市局领导班子、分局领导班子及分局成员在思想、工作、作风和廉政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3、开展谈心活动(11月19日到11月23日)。党支部负责人与班子成员之间、分局班子成员同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之间要认真组织开展谈心活动,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做到充分交流思想,互相帮助提醒,加深共识,增进团结,为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打好基础。
4、深刻自我剖析(11月26日到11月30日)。领导干部本人要紧密围绕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造就“三宽四有”型高素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这一主题,根据群众所提意见,认真开展自我剖析,撰写书面发言材料。要重点剖析思想、作风、纪律、廉政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及原因。
(二)紧扣主题,认真开展对照检查(12月5日前)
民主生活会上,领导班子成员要紧紧围绕会议主题,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开展党性分析和对照检查。
突出自查自纠重点。要对照学习党的十八大报告和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上关于保持党的纯洁性的重要论述,对照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意见》,对照市委十一届三中全会对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要求,围绕造就“三宽四有”型高素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重点任务,在保持思想纯洁、组织纯洁、作风纯洁和清正廉洁方面找差距、摆不足,明确努力方向。检查自觉践行党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解决干部群众反映最突出问题的情况;检查坚持党的干部路线,公道正派选人用人,正确对待个人进退留转,遵守组织人事纪律的情况;检查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决定重大事项,自觉接受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监督的情况;检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遵守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制度规定及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的情况。剖析检查要紧密联系实际,结合征求意见时干部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防止和纠正民主生活会上谈工作多谈思想少、讲成绩多讲问题少的现象,切实增强民主生活会的思想性、政治性和原则性。
(三)注重实效,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12月10日到12月30日)
1、制定整改措施。领导班子及成员对干部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民主生活会上查找出来的主要问题,要逐个进行研究,认真剖析原因,提出解决对策,及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重点,落实整改责任,限时进行整改。
2、加强督促检查。要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结合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年终工作总结,专门听取领导班子及成员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报告,问题解决得不好或没有解决的,要分清责任,限期改正。
3、及时通报情况。将民主生活会的情况和制定的整改落实措施,要在一定范围内向干部群众通报,接受监督。
三、几点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分局党支部按照市局的工作部署和分局实施方案,稳步推进民主生活会各项工作,确保民主生活会质量,促进分局党支部提高依靠自身力量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提高思想认识。分局党支部成员没有特殊原因,不得缺席民主生活会,不能参加民主生活会的同志,要写出书面发言提纲印发班子成员。领导班子中的非中共党员领导干部列席民主生活会,可以对分局党支部及其成员提出批评或建议。
(三)做好上报工作。民主生活会召开前3天,向市局组织人事处报告,及时形成民主生活会综合情况报告,会同梳理后的群众意见及整改方案一并上报市局组织人事处。
中共常州市规划局武进分局党支部委员会
2012年11月2日
抄报:武进区机关党委
常州市规划局党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