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规划局文件
常规〔2012〕41号
关于2009-2011年度常州市城乡规划信息化优秀项目的奖励决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十条“国家鼓励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增强城乡规划的科学性”的要求,根据《常州市城乡规划信息化优秀项目评选条件》(试行),我局组织了2009-2011年度常州市城乡规划信息化优秀项目评选工作,经过项目申报、材料预审、省市专家评审等环节,共评选出常州市城乡规划信息化优秀项目12项,现决定予以表彰:
(一)授予《常州市城乡规划信息系统》为常州市城乡规划信息化优秀项目特等奖;
(二)授予《常州市城市规划三维辅助审批支持系统》等2个项目为常州市城乡规划信息化优秀项目一等奖;
(三)授予《常州地图网》等4个项目为常州市城乡规划信息化优秀项目二等奖;
(四)授予《卫星遥感规划督查系统》等5个项目为常州市城乡规划信息化优秀项目三等奖。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为我市城乡规划信息化工作科学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
二〇一二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