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是
  • 登录个人中心
  • 繁體中文
  • 无障碍浏览
  • 英文版
  • 智能问答
  • 移动端应用
  • 首页
  • 政务动态
  • 政府信息公开
  • 服务大厅
  • 政民互动
  • 走进武进
  • 数据开放
信息名称: 关于开展牛塘镇夏季高温消毒灭源及重大动物疫病集中补免行动方案
索 引 号: 014133680/2017-00051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林业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牛政发〔2012〕39号 发布机构: 牛塘镇  
产生日期: 2012-07-04 发布日期: 2012-07-0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及《2012年全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意见》(武政办发〔2012〕5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夏季生猪高热病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有效防止重大动物疫病发生和流行,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夏季高温消毒灭源及重大动物疫病集中补免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关阅读:

关于开展牛塘镇夏季高温消毒灭源及重大动物疫病集中补免行动方案
牛政发〔2012〕39号
 

各村(社区)、有关部门:

  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及《2012年全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意见》(武政办发〔2012〕5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夏季生猪高热病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有效防止重大动物疫病发生和流行,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夏季高温消毒灭源及重大动物疫病集中补免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通过此次行动的开展,进一步健全消毒制度,强化消毒措施,完善消毒设施,净化养殖环境,消灭疫源;同时集中开展新近补栏和超过免疫有效期畜禽的免疫的补免工作,彻底消除疫情隐患,维护公共卫生安全,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

  二、工作重点和具体要求

  各村(社区)、相关单位要制定工作方案,以夏季猪病防控和重大动物疫病科学补免为重点,有针对性地加强各项综合防控措施,全力推进夏季高温消毒灭源及重大动物疫病集中补免工作。

  (一)全面开展消毒灭源工作。1、指导畜禽养殖场(户)建立科学的消毒制度,严格按照消毒规程,实行先清洁后消毒,科学操作,定期消毒。2、登记好消毒药的发放记录工作,统计好消毒面积、消毒畜禽圈舍数、消毒要用量,确保消毒药落实到位。3、加强对规模畜禽养殖场、畜禽交易市场、屠宰场等重点场所的消毒工作,确保消毒工作起到实效。

  (二)科学安排夏季补免工作。要在继续抓好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常年免疫工作的同时,重点做好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等的免疫和补免工作,确保应免尽免,不留空当。对免疫工作相对薄弱地区,要组织专业防疫队伍集中补免,并按免疫程序和免疫技术要领规范操作。规模养殖场要通过免疫抗体监测做到适时科学免疫,对免疫抗体不达标的场(户)及时组织补防,及时消除疫情隐患。加强动物防疫监管,实行月月巡访、月月补针制度,确保应免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达到规定的保户水平。加强对免疫工作的指导,及时了解和报告免疫中出现的问题,并及早解决。

  (三)强化疫病监测和报告工作。要切实做好辖区内动物疫病和免疫抗体监测工作,重点加强种禽、水禽及活禽交易市场的禽流感病原学检测;加强生猪养殖密集区、生猪夏季疫情历史高发地区的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和猪瘟的监测,及时分析和评估监测结果。高度重视群众反映和举报的可疑疫情线索,及时核查和处理,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早控制。

  (四)做好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为配合国家食安委、公安部打击经营“病死猪肉”犯罪行动,防治夏季高温期间养殖环节病死猪流向市场,或随处丢弃,需从源头上抓好“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做好宣传和现场查看登记工作。

  三、组织保障

  1、加强领导。各村(社区)、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到组织实施夏季高温消毒灭源及重大动物疫病集中补免行动的重要性,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分管领导要协调解决关键问题,确保措施落实到位。

  2、统一组织。组织人员成立防疫、消毒小分队,对养殖场点进行全面消毒,切实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确保夏季高温消毒工作各项措施落实到实处。

  3、强化督查。各村(社区)、相关单位要组织人员深入一线,及时调查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区防指办将对全区夏季高温消毒灭源及重大动物疫病集中补免行动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进行通报,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四、时间安排

  1、从6月5日起至7月5日为准备阶段。在此期间,我镇根据实际情况,大力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认真制定行动方案,落实经费,筹备消毒物品、消毒器械,组建好消毒防疫队伍。

  2、7月6日至7月31日为集中行动阶段。在此期间,我镇要严格按照行动方案,认真组织实施消毒灭源和补免工作。

  3、8月1日至15日为自查和总结阶段。我镇要做好消毒灭源、补免工作的自查和总结,并于8月15日前将总结材料报区防指办。并迎接区防指办的督查验收。

 

 

                                 常州市武进区牛塘镇人民政府

                                     2012年7月4日

 

打印      下载本信息公开文件
CopyRight WuJin All Right Reserved     主办单位: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行政中心    邮编:213159
苏ICP备10217280号     苏公网安备32041202000001号     网站标识码:3204120012     联系我们   |   站点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