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统计局文件
武统[2012]91号
关于做好全区2012年年度 “三上”单位申报审批工作的通知
各镇、开发区统计科,统计局相关科室:
根据常州市统计局10月19日工作会议要求和市统计局《关于做好全市2012年年度和2013年季度“三上”单位申报审批工作的通知》(常统发〔2012〕134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区2012年年度 “三上”单位审批工作,现具体要求如下:
一、上报时间、审批范围
1、上报时间:
2012年“三上”企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年度审核工作分为两次:
第一次:2012年10月31日前报统计检查所;
第二次:2012年12月25日前报统计检查所;
2、审批范围:
⑴第一次审批:
①拟新增的“三上”企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以及大个体;
②拟退出的“三上”企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以及大个体;
③主要指标(组织机构代码、单位名称、跨行业代码)变更的“三上”企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
⑵第二次审批:只审核新增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零和住餐业企业以及大个体;
二、上报内容
各镇(开发区)上报的材料包括:
纸质材料——企业申报材料(见附件1)、年度审核登记表(一)(见附件3-1表),3-1表工业、批零和住餐企业均一式二份。
电子材料——年度审核登记表(二)(见附件3-2表),各镇、开发区的新增和退出企业均按专业分别填写。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建立机制。各镇(开发区)、局专业科室要高度重视,科长要亲自抓,明确具体业务人员负责具体抓。各镇、开发区必须在10月31日前完成上报材料的收集、整理,并报分管领导核定。各镇(开发区)统计科科长要高度重视高新技术产业、文化产业、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企业的审核,局专业科室必须对每个镇(开发区)的增减变动进行审核。
2、紧密配合,无缝协作。各镇(开发区)、各专业科室要严格落实武统[2012]67号文件精神,负责基本单位统计人员和专业人员要明确责任、齐抓共管、共同协作。各镇(开发区)上报申报材料后,局专业科室于11月3日前完成纸质材料的审核,与镇(开发区)核对后,反馈给检查所,确保11月3日会审工作的顺利开展。
3、严格把关,确保质量。局专业科室按照市局专业处室的要求对企业材料完整性、准确性严格把关,规范上报,切实做好国家抽取部分企业报批材料复核检查准备工作,区局将在上报期组织会审,以确保申报质量。工业科全面负责规模以上工业以及高新技术产业的审核工作;社会投资科全面负责房地产企业、有资质的建筑企业以及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一核八园)工业、非工业的审核工作;服务业科全面负责限额以上批零和住餐企业、大个体以及工业、非工业的文化产业的审核工作;检查所负责所有“三上”单位的审批申报工作。
附件1:年度审批企业申报材料
附件2:新建投产(新开业)企业申报书
附件:3:企业“一套表”调查单位年度审核登记表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