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统计局
中共武进区委组织部
中共武进区委党校
常州市武进区行政学校
武统[2012]11号
关于加强各级领导干部统计知识和统计
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区委各部委办,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各局办(行),区各直属单位,区各人民团体:
真实可信的统计数据是进行宏观调控和科学管理的重要基础,是政府统计公信力的重要体现。当前,在实现“拚搏两载,超越期待”的总体目标下,各级党政机关更加需要准确、及时的统计数据。但影响统计数据质量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统计违法违纪行为仍然存在。亟待加强对各级干部的统计知识和统计法律法规教育培训工作,增强依法统计意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积极营造依法统计的良好氛围,促进统计工作的科学发展,惩处和预防统计上的违法违纪行为,使各级领导干部进一步重视统计、了解统计、运用统计,提高经济社会管理工作水平和科学决策能力。
二、培训对象
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分管统计工作的领导,从事经济管理工作领导及相关人员。
三、培训内容
《统计法》、《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统计基本知识(统计基本职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统计信息化基础知识以及主要统计指标的应用等)。
四、培训形式
采取自学与集中培训相结合的形式,通过举办培训班、专题讲座、专题研讨班及网络教育等多种形式开展学习培训。一是要将统计知识、《统计法》及《处分规定》等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党校、行政学校主体班次培训课程,师资主要由党校教师担任;二是对主体班次以外的培训学员,由区委组织部、区统计局联合举办专题辅导讲座;三是将统计知识、《统计法》及《处分规定》等统计法律法规内容列入党校学员考试(考查)内容。
五、组织领导
全区各级领导干部统计知识和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工作要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区委组织部牵头负责,区统计局做好相关配合工作。要加强与宣传部门的联系,创新宣传方式和宣传载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采取举办专题讲座、开办宣传专栏、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大对统计知识和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力度。组织部门要组织领导干部参加学习培训;党校、行政学校要确保领导干部参加统计知识和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培训的时间和教学质量;统计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各部门的联系,及时提供统计改革与发展的重大信息,并加强师资力量的培训和督促检查,确保培训工作落到实处。
二〇一二年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