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开发区、街道)环保科,各相关企业,局各科室、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国家环保部《企业环境行为分级标准和评价方法》,国家环保部、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发布的《关于落实环保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长江三角洲地区企业环境行为信息公开工作实施办法(暂行)》和《长江三角洲地区企业环境行为信息评价标准(暂行)》(苏环发〔2009〕23号)以及武进区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区实施企业环境行为信息公开化制度的通知》(武政办发[2003]94号文件)精神,按照《武进区企业环境行为信息公开工作实施办法》和《武进区企业环境行为等级评定标准》,现公布全区766家企业2012年上半年的环境行为信息评定结果。
附件:2012年上半年企业环境行为信息评定结果
常州市武进区环境保护局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三日
常州市武进区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2年8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