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各科室,单位: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中纪委十七届七次全会精神以及区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促进依法行政、勤政廉政,为办好花博盛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结合局班子成员的分工和分管工作,对201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分工如下:
责任领导:张龙
责任范围:全面主持工作,分管办公室、财务科、环境监测站、环保研究所,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
具体责任:
1、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职责。
2、研究制订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和落实措施。
3、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与局各科室(单位)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
4、抓好全局人员党风廉政纪律教育,重视对局领导班子成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及时批评和纠正存在的不良行为。
5、按要求组织召开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落实述职述廉制度。
6、重视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度,规范服务行为。
7、抓好干部职工队伍的管理,把好选人用人关。
8、加强财务管理,落实政府采购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
9、抓好党务、政务公开工作。
责任领导:徐惠
责任范围:分管环境监察大队、监理科,负责环境监察、排污收费、环境信访调处。
1、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
2、按照局党组制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认真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确保自己分管范围内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不出问题,并能及时纠正或查处苗头性现象。
3、经常分析和研究分管范围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和状况,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检查、交流活动,针对有关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将检查、整改情况向局党组报告。
4、抓好环境监察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依法行政行为。
5、积极参加责任范围内的民主生活会,帮助解决存在问题,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6、深入开展重点污染行业专项整治,严肃查处环境保护违纪违法行为,切实解决危害群众健康的环境问题。
责任领导:周建江
责任范围:分管固废与辐射环境管理中心、太湖办,负责固体废物和放射性废物的监督管理、太湖水污染防治政策措施的落实和规划编制等。
4、抓好分管科室的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依法行政行为。
5、积极参加责任范围内的民主生活会,积极帮助解决存在问题,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责任领导:钱国金
责任范围:主抓纪检监察工作,协助局党组书记对全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分管法制宣教科、自然科,负责环境保护宣传、行政处罚、生态建设和自然保护。
1、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对全局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具体研究、部署和落实。
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
3、组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
4、组织协调违法案件的查处和重要信访的调查处理;负责落实专项治理和行风工作。
5、按照局党组制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认真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确保自己分管范围内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不出问题,并能及时纠正或查处苗头性现象。
6、经常分析和研究分管范围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和状况,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检查、交流活动,针对有关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将检查、整改情况向局党组报告。
7、按要求抓好分管科室的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依法行政行为。
8、积极参加责任范围内的民主生活会,积极帮助解决存在问题,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责任领导:宫春晖
责任范围:分管计划科、开发科,负责环境计划、环境规划、总量控制、建设项目审批、“三同时”验收。
1、按照局党组、局行政的要求认真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勤政廉政建设,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检查、交流活动,针对有关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2、按要求抓好分管科室的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依法行政行为。
3、积极推行行政审批改革,简化行政审批程序,提高服务质量,提高办事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