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各科室、下属单位:
今年以来,我局按照区纠风办和市质监局的要求,扎实组织开展政风行风“回头看”工作,并取得了较好成效。为认真贯彻落实市质监局和区纠风办《进一步深化政风行风“回头看”工作的通知》精神,防止放松懈怠思想回潮,进一步规范工作人员岗位行为,切实增强履职能力,提升服务水平,落实便企惠民举措,巩固提高“心系质量、情系民生”的服务品牌,树立质监部门良好形象。经研究,决定在全局开展“优化质监服务、提升履职效能”百日行动(以下简称“百日行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活动内容
1、明确工作规范。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国家质检总局《质检系统行政许可窗口考核评议工作方案》、省质监局《江苏省质监系统岗位行为规范》和质监服务标准化管理等相关要求,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AB岗工作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等各项工作制度,认真落实便企惠民各项举措。
2、加强现场管理。明确各科室、下属单位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加强对本部门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严格奖惩考核。工作人员规范着装和礼仪言辞,做到仪表大方,举止文明,微笑服务,礼貌待客,杜绝禁语。
3、提升岗位素质。加强工作人员综合技能培训,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学习质监系统相关法律法规、综合业务知识、专业业务技能,开展心理素质训练,提高工作人员的服务能力和水平,使工作人员保持良好心态,立足本职,高效工作。
4、从严收费标准。对涉企的行政事业收费,严格按照收费标准收费;对技术服务的收费,在规定范围内下限收取;对部分服务民生项目,实行减免收费优惠政策;政府和上级部门对特殊群体、小微企业等有减免政策的,一律严格执行。
5、全面政务公开。通过局网站或政府网站、办公场所全面公开质监工作职责、工作程序、工作电话、收费标准、政策法规、监督电话、服务承诺,工作人员明示身份、挂牌上岗,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6、严格廉洁自律。全体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国家质检总局“五公开”、“十不准”规定,严格执行省质监局“六条禁令”和区政府“五个严禁”规定,做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二、时间安排
“百日行动”自2012年10月21日至2013年1月30日,开展为期100天的集中行动,活动分三个阶段实施。
1、宣传发动阶段(10月下旬)。各科室、下属单位召开部署动员会,制定实施方案。通过宣传发动,使工作人员充分认识百日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自觉投入活动之中,使整个活动在广大干部职工的关注、支持、参与和监督下健康有序地进行。
2、自查自纠阶段(11月-12月)。各科室、下属单位对照活动6个方面的内容,结合各自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全面组织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查摆存在问题和差距,深刻剖析原因,严肃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措施落实整改。
3、巩固提高阶段(2013年1月)。各科室、下属单位对百日活动进行总结,并于1月20日前将书面总结材料报送局纪检监察室。局将组织开展现场检查和总结交流活动,推动全局质监服务建设长效管理。
三、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确保活动扎实开展。局纪检监察室具体负责“百日行动”的组织实施。各科室、下属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当前开展“百日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按照文件要求,科学制定活动计划,组织实施好“百日行动”。
2、求真务实,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各科室、下属单位要防止“百日行动”走过场、流于形式,要从每个人、每个岗位、各个环节,以“敢找差,勇担当,共荣辱”的精神,真找问题、真改不足、真见实效。
3、长效管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各科室、下属单位要加强“优化质监服务、提升履职效能”的常态化、制度化建设,以“百日行动”为契机,见贤思齐,扩大辐射效应,在本部门进行延伸和拓展,组织开展优质服务评比、竞赛活动,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严肃责任追究、严格奖惩考核,不断推动全局整体服务水平的提升和政风行风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常州市武进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2年10月9日
抄送:武进区区纪委,区级机关工委,区行政服务中心。
常州市武进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 2012年10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