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文件
武食药监[2012]33号
关于公布武进区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贯彻实施《江苏省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达标单位的通知
各镇(开发区、街道)社会事务中心(计生服务站)、区计生指导站:
为进一步加强药品使用环节的监管,提升我区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药品质量管理水平,保证药品质量,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按照《江苏省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关于推进我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实施〈江苏省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的工作意见》(武食药监 [2012]31号)的要求,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区计生局联合成立验收小组,对我区计生指导站及15家镇计生服务站《规范》实施情况进行验收。经验收,区计生指导站及15家镇计生服务站全部达到《规范》要求(名单见附件)。
希望相关计生服务站继续严格执行《规范》,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附件:武进区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贯彻实施《江苏省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达标单位
武进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武进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二〇一二年七月三十日
武进区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贯彻实施
《江苏省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达标单位
常州市武进区计划生育指导站
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计划生育服务站
常州市武进区礼嘉镇计划生育服务站
常州市武进区前黄镇计划生育服务站
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计划生育服务站
常州市武进区南夏墅街道计划生育服务站
常州市武进区郑陆镇计划生育服务站
常州市武进区横山桥镇计划生育服务站
常州市武进区横林镇计划生育服务站
常州市武进区洛阳镇计划生育服务站
常州市武进区遥观镇计划生育服务站
常州市武进区邹区镇计划生育服务站
常州市武进区奔牛镇计划生育服务站
常州市武进区湟里镇计划生育服务站
常州市武进区嘉泽镇计划生育服务站
常州市武进区牛塘镇计划生育服务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