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武食药安委办[2012]9号
转发2012年全省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省食安办关于印发2012年全省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苏食安办〔2012〕10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逐条对照省食安办印发的考核评价细则,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日
主题词:转发 食品安全 考核评价 通知
常州市武进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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