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常州工商局《关于转发<关于在全省工商系统开展“打假冒、惠民生、促发展”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局正在开展的“筑牢红盾防线,维护食品安全”集中执法行动方案,针对辖区假冒侵权和“傍名牌”等违法行为,特别是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生活日用消费品、化肥、农药、种子等领域的违法经营行为,经研究,制定我局“打假冒、惠民生、促发展”专项执法行动方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区委、区政府和市局要求为指导,认真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坚持把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放在执法监管工作的首位,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监管为民理念,紧紧围绕政府重视、群众关注、企业反映强烈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在巩固“双打”成果的基础上,严厉打击各类制假售假、不正当竞争、侵犯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为武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做出积极的努力。在专项执法行动中,要进一步密切执法与监管、执法与登记、执法与食品监管的关系,牢固树立全局工作一盘棋思想,相互协作、紧密配合,认真贯彻执行《武进工商局相对集中办案工作制度(试行)》,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务必使此次专项执法行动取得实效。 二、专项执法行动查处的重点 (一)仿冒知名企业名称、包装、装潢,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等“傍名牌”不正当竞争行为。认真查处假冒中国驰名商标、江苏省著名商标的企业名称、标识、外观设计等,以擦边球形式牟取不当利益、侵犯企业合法权益、侵犯消费者利益的违法经营行为。 (二)假冒劣质食品。加强对超市、食品集散地、集贸市场、食品加工企业等监管巡查力度,重点关注酒类、饮料、奶制品等商品案源信息,突出查处和打击制售劣质食品和假冒仿冒名特优食品注册商标、包装、装潢等违法行为。 (三)假冒伪劣农资产品。在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分析新的特点,针对新的情况,进一步深化工商执法“打假护农”行动,重点查处重点地区、重点市场制售假冒伪劣化肥、农药、种子等违法行为,切实保护农民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行动步骤: (一)调查摸底。2012年1月15日前,各地按照行动要求,对辖区市场情况进行一次调研,并对重点企业、重点市场、重点行业进行走访,听取意见,结合企业投诉、消费者建议、意见,排查专项行动的工作重点,拟定具体的查处内容和方向。 (二)组织实施:2012年1月15日到4月15日。全面开展专项执法行动,结合调研工作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对本辖区各种违法经营行为进行集中查处、整治。自现在起到2月底春节前后,要结合节日市场整治,重点做好食品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充分利用12315平台、消费者投诉举报、日常巡查监管等多种方式查处一批食品违法案件,有力净化辖区食品安全环境。 (三)总结验收:2012年4月15日至20日。各分局(工作站)要做好这次专项执法行动的总结验收工作,对在专项执法行动中好的案例、新型案件形成具体材料,与专项执法行动总结材料,一并报局公平交易科,专项执法行动有关情况将列入年度条线考核。 专项执法行动期间,局将派出督查组,听取多方面反应,并对各地专项执法行动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大案要案、新型案件及有代表性的案件局将按照集中办案工作机制进行联办、督办。同时将组织交叉检查,以便相互学习,共同提高,促进专项执法行动的深入开展。 四、具体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部门要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市局加强市场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辖区实际情况,正确把握发展与服务、执法与监管的关系,正确处理好局部利益和全局利益、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切实把握好加大执法力度与规范执法行为的关系,坚决杜绝地方保护主义倾向。牢固树立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理念,当好维护市场秩序的“坚强卫士”。 (二)精心组织,强化领导。为确保本次专项执法行动取得实效,局由公平交易科牵头,会同经检大队进行专项执法行动的组织、督查、宣传等工作。各分局(工作站)也要明确责任部门,并按照本通知的精神,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要突出工作重点、把握时间节点,充分利用春节市场检查,加大执法力度,务求扩大专项执法行动的影响,真正取得专项执法行动的实际效果。 (三)协调配合,形成合力。要注意整合执法资源,加强局与分局之间、科室之间、分局之间的沟通与协调,各部门要注意密切配合,形成执法合力。同时要主动加强与公安、质监、卫生等部门的协调与配合,对一些跨部门的案件,要争取相关部门支持,加大从重从快查办大要案件的力度。对于触犯刑律的经济犯罪嫌疑人,要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加强交流,沟通信息。自现在起专项执法行动期间,各分局(工作站)每半个月要向局公平交易科上报一次专项执法行动情况,特别加强对案件查处情况、信息、图片的报送,对执法行动中发现的大案要案要随时向局报告,多请示、对汇报,并及时、主动地向地方党政领导汇报案情,努力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理解与支持。 (五)注重宣传,营造氛围。要加强与媒体的沟通和协调,对具有社会影响和正面教育意义的典型案件要通过媒体进行公开曝光,向人民群众揭露违法经营行为对社会的严重危害性。引导企业和经营者,守法经营,公平竞争,共同维护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查处中遇到的困难和危害性较大的案件,可适当组织新闻单位跟踪报道。 (六)严格执法,规范行为。要认真组织学习省局、市局的有关规定,严格规范自身执法行为,在具体执法过程中不得以情代法、以罚代法、一罚了事。更要注意在执法过程中要坚持廉洁执法,自觉维护工商部门的良好形象。
二0一二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