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武人口计生发〔2012〕58号
关于为部分实行计划生育的妇女办理女性安康疾病保险的实施方案
各镇(开发区、街道)计划生育服务站: 为促进全区出生人口性别比平衡,营造有利于女孩成长的社会环境,进一步推动关爱女孩行动的深入开展,扩大对实施计划生育家庭的关爱面,区局决定,为全区10000名实行计划生育的妇女办理女性安康疾病保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被保险人应具备的条件 1、年龄在20-65周岁的健康女性,分配名额参照全区总人口比例确定(其中新市民必须持有《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且落实长效节育措施,具体名额见分配表); 2、只生育一个女孩优先; 3、家庭生活困难。 二、保险费和保险期限 1、年保险费为25元/人,由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在区计生事业费中列支,与保险公司统一结算;个人投保的也可委托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与保险公司统一结算。 2、保险期限1年(自保险合同载明的生效日期起算),今后根据实际情况可办理续保。 三、有关要求 1、广泛发动,深入宣传。希各镇(开发区、街道)在各村(居)委、企事业单位广泛发动,积极向广大群众宣传此项保险的目的、意义和条件,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妇女自行参与此项投保活动,把这项实事、好事做实做广。 2、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母亲赠送一份“女性安康保险”,是关爱计生贫困家庭,增强贫困家庭生活信心的重要举措。各地一定要树立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切实加强领导,避免将名额分配给不符合条件的妇女,或者做“老好人”随意赠送,而真正需要关爱的人员却享受不到政策关爱。 3、严格审核,准确填报。各镇(开发区、街道)要严格审核投保人家庭困难情况和实行计划生育情况,受赠人员避免与往年上报人员重合,确保更多困难群众受益。同时,按照《女性安康保险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所分配的人数和《女性安康保险被保险人投保名单》(见附件2)中的项目准确填报。请于2012年12月15日前将投保名单报局宣传科,属于新市民的必须在表项中注明。联系人:蒋雪姣,联系电话:86310289。 附件:1、女性安康保险名额分配表 2、女性安康保险被保险人投保名单 3、女性安康保险条款
常州市武进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