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卫生局文件
武卫人〔2012〕14号
关于做好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第三轮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直属医疗卫生单位、镇(街道)卫生院(医院):
为不断提高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综合素质,为我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技能人才保证和技术支撑,根据武进区人社局《关于做好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第三轮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武人社〔2012〕95号)文件精神,结合卫生系统实际,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科学人才观,围绕实现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和人才科教强区战略,以提升卫生系统工勤人员职业素质和技能为核心,探索工勤人员在工作中学习、成长的有效途径,充分体现全员培训,终身培训为宗旨的继续教育培训制度。在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工勤人员中开展第三轮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确保每一位工勤人员都能享受终身培训的合法权益,以不断提高其自身综合能力,适应职业发展需要。
二、范围对象
各单位在职的工勤人员和社会化管理职工。
三、内容与形式
第三轮继续教育培训内容为《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素质读本》上册,培训采取集中上课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形式,培训时间为50学时。培训结束后,进行统一考试。具体培训考试分为考核班和考试班两种。
1、考核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参加考核班。
(1)初中及其以下文化的人员;
(2)男1960年12月以前出生、女1965年12月以前出生的人员。
2、考试班:除符合考核班条件以外其他人员。
四、时间安排
根据区人社局文件精神,第三轮继续教育培训分3年完成。2012年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升级考核、技师和高级技师考评的工勤人员;2013年教育、卫生系统以及镇(街道、开发区)的工勤人员;2014年全区机关事业单位没有参加培训的工勤人员。
2012年培训时间为:
第一期:2012年10月15日—10月20日;
第二期:2012年10月29日—11月3日;
第三期:2012年11月12日—11月17日。
五、证书管理
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合格后,仍使用原省人事厅统一印制的《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继续教育证书》,培训单位登记和记载新的接受继续教育的情况,由区人社局工考办审核盖章。无证书人员,培训考核合格后,可颁发新的《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继续教育证书》。
六、有关要求
1、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是工勤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工勤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情况作为年度单位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作为升级考核、技师及高级技师考评、单位聘任岗位、兑现技术等级工资的必要条件。工勤人员如在一个聘期内没有完成继续教育或考核成绩不合格,不能在下一聘期续聘相应技术等级岗位,也不得晋升技术等级或职务。
2、各单位要关心和支持工勤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保证工勤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时间,按规定提供必要的学习经费和其他条件,培训费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
3、单位接此通知后,要积极动员,分批组织本单位工勤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培训。
4、各单位请于2012年9月14日前将《2012年武进区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第三轮继续教育培训报名表》电子文档及纸质表格(加盖单位印章)报局人事科。联系人:刘晓云,联系电话:86310592。
常州市武进区卫生局
2012年9月4日
主题词:工勤人员 继续教育 通知
常州市武进区卫生局办公室 2012年9月4日印发
共印1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