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农业局文件
武农发[2012]76号
关于印发2012年常州市武进区水产品药物残留快速检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镇农技农机站、凌家塘水产品批发市场:
根据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2012年江苏省水产品药物残留快速检测实施方案》(苏海渔[2012]21号)精神,为进一步推进我区水产品药物残留快速检测工作,切实维护我区人民群众消费安全,我局研究制定了《2012年江苏省水产品药物残留快速检测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2012年武进区水产品药物残留快速检测实施方案
二〇一二年五月五日
附件:
2012年常州市武进区水产品药物残留快速检测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全区水产品药物残留快速检测工作,切实有效维护消费者安全,根据《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2012年江苏省水产品药物残留快速检测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海渔[2012]21号)要求,结合我区渔业生产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工作目标
在全区开展水产品药物残留快速检测工作,建设县级快速检测室和市场快速检测室各1个、乡镇快速检测室5个,共完成水产品药物残留快速检测样品500个,抽检品种为当地淡水养殖产品,检测指标为孔雀石绿和呋喃唑酮代谢物(见附表1)。
二、快检室建设
承担快速检测任务的各镇按照苏海渔[2012]12号文件要求尽快筹建快速检测室,抓紧落实固定场所,原则上每个检测室面积应当达到15平方米左右,配备专兼职人员,并准时参加相关检测人员的技术培训,添置必备的速测设备和设施,具备独立开展快速检测的能力和要求。
三、抽样安排
1、抽样分工及时间
各承担快速检测任务的农技农机站及相关单位要统筹安排辖区内水产品药物残留快速检测的抽样任务,抽样时填写江苏省水产品药物残留快速检测抽样工作单(格式见附表2),并按江苏省水产品药物残留快速检测样品信息汇总表格式进行汇总(格式见附表3)。所在镇渔政人员负责抽样程序的合法性和规范性。抽样工作应在5~10月完成。
2、抽样依据
按照《水产品抽样方法》(SC/T3016-2004)、《江苏省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实施细则(试行)》和《江苏省水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行为规范(试行)》等规定执行。
3、抽样品种和数量
全区抽检样品500个,品种为本地的淡水养殖产品,
四、检测工作
1、检测指标及检测方法
(1)呋喃唑酮代谢物
快检方法:呋喃唑酮代谢物检测试剂盒法,具体操作步骤详见试剂盒生产厂家检测使用说明书。
确证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783号-1-2006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2)孔雀石绿
快检方法:孔雀石绿胶体金试剂盒法,具体操作步骤详见试剂盒生产厂家检测使用说明书。
确证方法:水产品中孔雀石绿和结晶紫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GB/T19857-2005)
2、判定依据
按试剂盒检测结果判定。快速检测仅作定性评判,对于出现阳性结果的样品须送有相应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确证。
3、检测地点与分工
乡镇快检室主要抽检本乡镇规模养殖基地水产样品,市场快检室抽检本市场水产样品,每个检测室抽检样品40个左右。本区主要负责培训、指导乡镇和市场快检室开展快速检测工作,并对除建有快速检测室乡镇以外的辖区内养殖基地水产样品进行抽样检测,全年抽检样品260个左右。同时,选择1个具有一定规模、条件相对成熟的养殖基地,开展产地水产品准出试点,对其每批出场水产品进行抽检,经检测合格方能准许出场。
4、检测完成时间
承担快速检测任务各镇须在每月23日之前完成当月各批次样品的检测工作。并分别填写水产品中呋喃唑酮代谢物快速检测原始记录(格式见附表4)、水产品中孔雀石绿快速检测原始记录(格式见附表5)和水产品药物残留快速检测筛选阳性样品处理单(格式见附表6)。
五、检测结果报送与通报
每批样品检测结束后,各镇承担快速检测任务的单位都应当及时向受检测方出具检测报告(格式见附表7),并在每月23日之前将当月检测结果、10月20日前将全年检测结果和总结分析报告以文件形式报武进区水产技术推广站,同时抄送电子版,由区水产站负责汇总分析,并按月通报全省水产品药物残留快速检测情况。各承担快速检测任务单位上报材料包括总结分析报告(含电子版)、结果汇总表(含电子版,格式见附表8)、分类统计表(含电子版,格式见附表9)、质控报告。总结分析报告应包括检测结果总体概况、快速检测室建设、抽样、检测结果分析(包括检测结果分类统计表)、问题及建议等内容。
附表: 1. 2012年江苏省水产品药物残留快速检测计划
2. 江苏省水产品药物残留快速检测抽样工作单
3. 江苏省水产品药物残留快速检测样品信息汇总表
4. 水产品中呋喃唑酮代谢物快速检测原始记录
5. 水产品中孔雀石绿快速检测原始记录
6. 水产品药物残留快速检测筛选阳性样品处理单
7. 江苏省水产品药物残留快速检测结果报告
8. 江苏省水产品药物残留快速检测结果汇总表
9. 检测结果分类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