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农业局文件
武农发[2012]55号
关于印发《2012年武进区“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道)农技农机站(经济管理科)、区农机安全监理所、区农机推广站: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要求,按照省、市农机局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区农机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本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2012年武进区“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案
2、农机安全监管活动统计表
二O一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1:
2012年武进区“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案
为切实履行农机安全监管职责,深化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推进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与措施落实,有效防范和杜绝重特大农机事故的发生,结合本区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12年要以区局开展“全区农机化推进年”活动为主线,围绕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目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总要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深入开展农机执法检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宣传教育三项行动,全区力争完成常州市下达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年检率、登记率等考核指标,把道路外农机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安全生产考核指标以内,全区农机安全生产形势保持平稳发展。新创建市级以上平安农机示范镇3个、平安农机示范合作社10-12个。
二、工作重点
(一)深化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1.开展上道路拖拉机专项整治。重点加强变型拖拉机及驾驶人的安全监管,主动加强与公安、安监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健全和完善道路联合执法机制,坚决打击超速超载、无牌无证、酒后驾驶、载人载客、脱检脱保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上线检测、一年双检、逾检注销等安全管理制度,积极引导淘汰报废,对未按规定参加定期检验的变型拖拉机,按规定催检通知、公告注销和及时办理注销手续。
2.继续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加强与公安、交通、安监等部门协调配合,积极查处假牌假证和使用伪造变造的牌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以及不按规定配备照明、转向灯、反射器、安全架、防护罩等违法行为;配合工商、质监、安监等部门,从严查处农机维修、报废回收企业、农机生产企业等制售假冒伪劣农业机械和零配件、私自拼、改装等违规行为,落实GB16151-2008《农业机械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等安全技术标准;加强源头管理,坚持把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检验及驾驶人考试关。
(二)深入开展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1、强化农机安全监管的责任主体。要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建立“一岗双责”制度,加大安全投入,构建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档案。严格许可准入,落实部门监管,履行行业主管部门管理和指导职责,重点检查和指导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农机安全投入保障机制、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等落实情况。
2、组织农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对农机合作社安全生产的指导和督查,以农机“三库一间”安全为重点,促进农机合作社加大安全投入,增强主动防范意识,提升安全管理水平;集中力量开展一次对农机合作社进行拉网式安全检查,重点推进联合收割机、无挂车拖拉机、乘座式插秧机、自走式植保机、粮食加工机械、其他辅助性机械设施等的隐患排查治理。农忙期间,要开展道路行驶、田块转移、收种作业的安全检查和安全警示宣传,对较大以上农机安全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3、着力提高农机“三率”水平。切实做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其驾驶人的牌证管理,积极组织开展涉危农机的免费实地检验和备案管理工作,加大对脱检、检验不合格等隐患排查力度,深入细致地做好拖拉机检验的排查、催告、补检等工作。重点对农机合作社、种田大户补贴购置新机具的牌证发放及驾驶证的考试领证,有效压降农机作业的安全隐患。
(三)积极开展农机安全宣教活动。
1、各地要积极组织开展“六个一”活动和“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内容新颖、形式多样、社会广泛参与的农机安全生产法规、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在镇、村、农机合作社和农机通行量大的区域(场所)等设置农机安全宣传栏和标语,发放宣传手册、挂图和安全知识读本,通过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应急救援演练、安全文化宣传、组织农机手讨论等活动的开展,扩大农机安全法规和知识宣传教育领域,提升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影响力。
2、充分发挥“平安农机通”信息服务网优势,更多了解和掌握广大入网农机手的信息诉求,提高分类管理水平和信息服务质量,及时向入网用户发送安全管理、操作规程、警示教育、牌证管理、安全检验、购机补贴、新机具新技术等信息,提升“平安农机通”用户的满意度
(四)增强农机安全应急处置能力。
贯彻落实好《江苏省农机事故应急预案》和《江苏省农机事故信息报告处置办法》,建立健全反应迅速、处置及时、协调联动的应急救援工作机制,加强应急救援基础设施装备建设,适时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农机事故应急救援能力;认真贯彻落实《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办法》,依法履行案件受理、勘查处理、责任认定、赔偿调解等法定职责。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严格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提高农机事故统计报告工作的时效性和严肃性。事故发生后,做到及时准确上报,避免迟报、漏报、瞒报、谎报,做好事故统计报告和分析评估工作。
(五)巩固提升“平安农机”创建质量。
1、健全完善政府领导、部门各负其职、群众和社会广泛参与支持的“平安农机”创建机制,加强部门之间的配合力度,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充分发挥政府在创建活动中的组织领导作用,加大投入,整合各方管理资源,健全创建工作制度和台账资料,做到要求不变、力度不减。
2、立足实际,创建特色,将农机合作社作为安全监管的重要载体,推进平安创建责任主体的落实。对已经受到省级以上表彰的平安农机示范县(区)、示范镇和市级以上表彰的平安农机合作社,要分批开展回头看和复查复评活动,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和体制机制,推进安全生产长效管理。
(六)提高农机监理公共服务能力。
1、提升服务效能,争做创先争优示范窗口。在窗口服务、为农服务、行风建设、提升能力上下功夫,落实工作责任,做到有机结合、同步推进。
2、加强农机监理队伍的素质能力建设。组织镇级农机监理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技能竞赛、岗位练兵等活动,提高农机监理员的业务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切实提升监管服务水平。
三、时间安排
具体活动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4月底前)。各地制定活动方案并宣传发动。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5月1日至10月底)。按计划全面组织实施, 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区局定期开展指导督查。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11月)。各地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回顾和总结,查找不足,分析问题原因,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措施,巩固活动成果,上报工作总结及相关表格。
四、加强组织领导
区局成立以局长于志明同志为组长,副局长奚宝良、谈纪益同志为副组长,经管科、农机科、农机安全监理所为成员的活动领导小组,活动办公室设在区农机安全监理所,负责对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找准工作重点,细化工作措施,有针对性地制定实施方案,确保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各项工作扎实有效。
各地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和材料上报工作。“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工作方案、半年及年度“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工作总结书面材料应分别于4月30日、6月25日、11月15日前报送区农机安全监理所。《农机安全监管活动统计表》应于每月2日前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