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水利局
武水〔2012〕76号
关于开展2012年度河道占用证监督年审工作的通知
各镇(区、街道)水利站、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保障河道工程的完整和完好,确保防洪安全及河势稳定,维护我区良好的水事管理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江苏省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决定在我区范围内开展河道占用证监督年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检查采取书面审查和现场核实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各水利站组织辖区涉河建设项目单位填写《涉河建设项目年度检查表》,并对其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阶段:区水利局组织人员对各镇及有关单位的涉河建设项目《河道工程占用证》进行年审。
二、检查对象
全区范围内领取《江苏省河道工程占用证》的单位和个人。
三、检查内容
1、河道工程占用基本情况;
2、岸线占用费征收情况;
3、河道工程占用改扩建情况及手续、批文执行等相关事项;
4、各水利站河道岸线占用、排污口设置情况的台账资料。
四、时间安排。
(一)2012年9月10日至2012年9月30日,各水利站对辖区涉河建设项目单位进行监督检查。
(二)2012年10月10日至2012年10月30日,区水利局组织人员对各镇及有关单位的涉河建设项目《河道工程占用证》进行年审,具体日期另行通知。
五、检查要求:
1、各水利站要对照武水〔2012〕31号文件的要求,对水行政许可考核内容进行梳理自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本次检查将作为各水利站年终考评的依据之一。
2、各水利站要高度重视,落实专人负责,积极配合年审工作。
3、对未按许可批文要求建设的或未足额征缴岸线费的持证人,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将依照有关规定依法严肃处理。持证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并配合水行政主管部门检查。
以上通知,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涉河建设项目年度检查表
附件2:2012年度河道堤防工程占用证台账
二〇一二年九月六日
主题词:水政 检查 通知
常州市武进区水利局办公室 2012年9月6日印发
共印30份
涉河建设项目年度检查表
占用证号:武水( )占字第( )号 年审时间 年 月
项目名称(公章)
建设单位
或个人 名称(姓名)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项目
基本
情况 类 型 所在湖泊(河道)
里程碑桩号 行政隶属
东 至 南 至
西 至 北 至
批准文号
占用情况 占用目的
占用面积 平方米 其中水域面积 平方米
占用岸线 米 初始占用时间 年 月 日
岸线费 征收情况 年应征收 元 年实际征收 元
有否减免或一次性征收情况
工程运 行情况
改扩建情 况及手续
批文执 行情况
存 在 问 题
年 审 意 见
附占用现 状照片
备 注
检查人 复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