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财政局
武财农〔2012〕19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镇(开发区)财政会计 基础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财政分局(所):
会计基础工作是会计工作的基石,也是财政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随着会计电算化水平的提高,会计核算和业务管理日趋规范。但在近年来的工作检查中发现部分单位基础业务工作有所松懈,各镇会计基础工作不够统一、规范。为进一步落实财政分局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规范会计基础工作,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关于进一步明确镇(开发区)财政账务核算和内部管理要求的通知》等要求,现就各镇(开发区)财政会计基础规范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会计核算
1、支付会计应及时进行会计信息及原始票据的传递,核算会计应按结报一次记账一次的原则对已传递的信息及票据进行账务处理,对于发生业务量较多的中心(或单位)杜绝一个月只记一张记账凭证的现象。
2、属于固定资产范围的,在列支的同时必须同步进行固定资产账务处理,严禁在年末对固定资产进行一次性账务处理。
3、涉及相关收费、借款、欠款、还款、代借代还,抵上缴等经济事项应凭银行转账凭证或经双方签字盖章的凭证进行账务处理,以便完整反映收支、往来情况。
(1)提取现金和支付现金,不能轧抵入账,应分别编制记账凭证,严禁仅记“银行存款”科目而不登记现金日记帐。
(2)往来款项支付的账务处理必须通过暂存、暂付科目进行,严禁仅通过“银行存款”科目作一借一贷处理。
(3)涉及银行存款有增有减时必须对银行存款的收付分别进行账务处理,严禁以收付抵算后的差额记账。
4、支出核算时必须通过“用款计划”科目进行核算,严禁直接贷记“财政拨款”科目。
5、年终转账不仅总账要转平,所有明细账都要核对相符。明细账各科目合计数应与总账相应科目一致;收入、支出明细账年终要结平,无余额。收支结转必须通过“结余”科目分别编制收入结转和支出结转两张凭证,严禁收支科目直接进行冲抵。
6、如调整账务涉及其他账套,应及时通知其进行账务处理,并定期核对。
二、会计账簿
1、会计账簿封面:启用会计账簿时应当写明单位和账簿名称。
2、会计账簿启用页:内容包括单位名称、账簿名称、账簿页数、启用日期、单位领导姓名、会计主管人员姓名、经管人员姓名,并加盖个人名章和单位公章。记账人员或者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调动工作时,应当注明交接日期、接办人员或者监交人员姓名,并由交接双方签名或者盖章。在账簿扉页的反面应填列目录,记明每个核算科目(一级科目)的名称和页次。
3、会计账簿打印:年度终了后,总账和明细账相应科目应核对一致,账账相符后予以结账。结账完毕,打印会计账簿,会计账簿打印的格式仍旧参照武财农(2010 )40号文件《关于进一步明确镇(开发区)财政财务核算和内部管理要求的通知》附表4中选用账页的要求进行。用计算机打印的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必须连续编号分别装订成册。总账必须单独装订。暂存和暂付明细账可合并装订,收入和支出明细账可合并装订。账册装订后再按实际使用的账页顺序编定页码。
三、会计凭证
(一) 记账凭证
1、记账凭证封面应注明单位名称、年度、月份、起讫日期、起讫号码,并由装订人在装订线封签处签名或盖名章。
2、记账凭证应填写日期,单位名称,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会计主管人员、记账人员、审核人员、制单人员签名或盖名章(软件自动生成)。记账凭证要素应齐全,记账责任人要体现内部牵制制度的规定,并且要逐个填写记账凭证上的记账责任人,不能留有空缺。
3、记账凭证应当连同所附的原始凭证或者原始凭证汇总表,按照编号顺序,折叠整齐,按期装订成册,凭证厚度以1.5-2.5公分左右为宜,并加封面封底。对多月合并装订的凭证,应按上述要求先单独分月整理,每月均应有封面封底,每月的封面应注明单位名称、年度、月份和起讫日期、起讫号码,合并装订时再加入汇总封面,汇总封面起始号的填写统一在记账凭证的右上角用铅笔进行连续编号,以连续编号作为汇总封面起始号,如果合订凭证中已进行连续编号则不适用于以上方法。
4、记账凭证编号应按月顺序编号,从第一号顺序编至月末。
5、经济业务摘要:摘要应与原始凭证内容一致,能正确反映经济业务的主要内容,表述要简短精炼。
6、原始凭证张数:原始凭证张数的计算应以原始凭证的自然张数为准。如果记账凭证中附有原始凭证汇总表,应该把所附的原始凭证和原始凭证汇总表的张数一起计入附件张数之内。零星狭小的票据可以粘帖在衬托单上,作为一张原始凭证。如果一张原始凭证涉及几张记账凭证的,可以把原始凭证附在主要的一张记账凭证后面,并在其他记账凭证的摘要中注明该原始凭证的记账凭证编号或者在记账凭证后附有原始凭证复印件。收据、单位申请、领导批示等资金拨付的原始凭证必须附在相应的记账凭证后,对因金额较大需分期拨付的凭证,应在记账凭证的摘要栏注明原件去处。对于数量过多的原始凭证附件,可以单独装订保管,在封面上注明记账凭证日期、编号、种类,同时在记账凭证上注明“附件另订”和原始凭证名称及编号。涉及二本账套以上共用的原件,也须在摘要中注明使用原件帐套的名称、凭证日期、凭证编号。
7、自动生成凭证附件张数:应按自然张数法对自动生成凭证的附件张数进行清点核对,如有差异由核算会计在支付凭证传递生成国库凭证窗口中对附件张数进行修改。
8、会计科目打印:单位账和项目支出账支出核算会计科目统一打印到会计科目代码和辅助核算项代码的末级科目,其中辅助核算项代码的末级科目应包括功能分类和经济分类核算项代码的末级科目(在凭证打印窗口中选择“打印辅助核算项名称”即可)。预算资金账支出核算会计科目采用汇总方式打印到会计科目代码的一级科目,辅助核算项代码参照单位账和项目支出账的打印要求。
(二)原始凭证
1、原始凭证的整理要规范,一般要略小于或等于记账凭证。
2、原始凭证复印件一般情况下不得作为会计报销凭证。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当取得原开出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凭证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由经办人签字,经单位领导人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如果确实无法取得证明的,如火车、轮船、飞机票等凭证,由当事人写出详细情况,由单位领导人批准后,代作原始凭证。
3、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是加盖单位公章的正式票据;自制的原始凭证必须要有经办人员及主要领导审批手续。采用汇总支付令发放的工资支出清单在登记入账时必须加盖银行业务章。
四、其他规范
1、票据使用:应按用途严格区分收款收据和往来结算凭证的使用,严禁出现两种票据混用现象。内部发生往来款项时必须开具往来结算凭证。作废收据的其他联次与存根联放在票据存根中。
2、现金管理:应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条例》,杜绝大额现金支付现象,对超过现金起付点的支出必须开具支付令进行结算,不足起付点的零星支出通过备用金结算。
3、支出审批:列预算支出的均要镇长一支笔审批。往来款项中除内部调账由分局长进行审核签字外均要镇长一支笔审批。
4、分割单:在同一银行账户以汇总方式支付的水电费、邮电费、社保资金等应自制分割单对汇总支付票据进行费用分割,各相关单位依据自制分割单进行账务核算。
5、资产负债表、收支表(科目余额表)、出纳收付余额表(行政事业单位经费账须分单位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应订入当月第一本会计凭证的最前面,行政事业单位经费账的上述资料统一装订在政府帐套中。销号表统一订入月度最后一本会计凭证中最后一张凭证的最后面。
各分局要高度重视会计基础工作,要对照规范认真查找问题,并对存在问题加以整改,从而迅速提高镇财政会计基础工作的统一性、规范性,进一步推进镇财政内部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规范 财政会计 基础工作 通知
常州市武进区财政局办公室 2012年4月16日印发
共印6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