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财政局
武财农〔2012〕18号
关于推进镇财政实施就地就近监管区镇联动试点工作的意见
各分局: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推进乡镇财政实施就地就近监管县乡联动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苏财基层[2011]35号)文件精神,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得到有效落实,现就推进镇财政实施就地就近监管区镇联动试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实行区镇联动,充分发挥镇财政就地就近监管的优势,将各级财政安排和分配用于镇及以下的各种财政资金等,全部纳入镇财政监管范围,切实提高各项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保障强农惠农政策的有效落实,防止虚假立项、骗取套取、挤占挪用财政资金等行为,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权益。
二、工作内容
(一)建立镇财政就地就近监管机制和工作模式
区镇联动是指以区财政为主体,以镇财政为基础,根据区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由镇财政负责具体组织开展监管工作的运转机制。
实行区镇联动,就是从政策、制度层面确立镇财政监督的基础地位,形成明确、有效、可行的监管机制,为镇财政开展就地就近监管提供依据。区局将需监管项目信息和要求告知各分局,确保各分局清晰了解监管职责和范围、内容、措施。通过建立和完善资金全程监管机制、信息通达机制、公开公示机制、巡查抽查机制、镇财政内部控制机制以及考核激励机制,建立行之有效的区镇联动资金监管模式,切实提高镇财政资金监管水平。
(二)区局主要工作职责
区局是实施镇财政就地就近监管工作的主体,承担主要工作责任。主要职责:
1、下达项目监管任务和工作要求。区局各业务科室将需由分局监管的相关信息及时告知农财科,由农财科整合汇总并通知各分局,明确各分局需监管项目资金、监管要求、监管方法及相关政策。涉及区级其他主管部门拨付用于镇的资金,由区局各业务科室负责协调,将有关资金名称、数额、监管要求等信息以正式文件形式告知各分局。
2、及时处理反馈信息。区局在安排项目、预拨项目资金和项目资金结算时,将充分听取各分局意见,对于各分局上报的监督检查报告及反映的问题,区局各相关业务科室将及时核实处理,研究改进措施。
3、建立抽查巡查机制。区局不定期组织对各分局开展的项目资金监管情况进行抽查巡查,抽查巡查内容包括:各项监管措施是否到位,岗位责任制是否落实,基础数据是否真实、可靠、齐全,监管台账是否建立,档案管理是否规范等。
4、将监管工作的相关要求纳入信息化管理。区局将考虑在各分局现有使用的预算管理、国库支付、办公自动化等软件的基础上,增加资金监管功能。
(三)分局主要工作职责
各分局是资金监管的主要环节,是区镇联动就地就近监管的基础,并承担着具体监管业务工作。职责如下:
1、落实工作要求。要根据局下发的监管要求,落实具体工作措施,责任到人。
2、建立完善监管台账档案资料。由相关表格、文字、照片、声像等组成,包括:制定的有关文件,接收、上报的信息,抽查巡查情况以及项目台账。其中项目台账应逐项建立,包括补助资金基础信息以及项目申报、立项、公示、政府采购(招投标)、竣工验收、资产移交、资金拨付等。
3、完善内部控制机制。落实《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内控制度建设等要求,健全管理制度,强化内部制约,细化并合理安排岗位分工,确保不相容岗位分离。要规范基础管理,加强会计核算,严格审批程序,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要落实文明办公制度,提供便利设施,优化服务环境,依法行政、廉洁从政,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效能。
4、及时反馈上报监管信息。各分局要定期(按季)向区局相关业务科室和农财科报告资金监管工作开展情况,提出监管意见和建议。按照财政信息公开的管理规定,属于公开范围内的信息,应予向社会公开。
(四)就地就近监管的主要方法和形式
各分局在开展就地就近监管工作时,要根据资金的类别、区局的监管要求,并结合本镇特点,采用适当的方式和形式进行监管。
1、切实推进分类监管
对涉及个人和家庭的补贴补助类资金,重点是把握基础信息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要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基础数据信息的收集、整理、核实、公示和建档等工作,建立动态数据库,将资金通过“一折通”管理平台实施监管,保证资金及时落实到位。
对项目类资金,要从立项、实施、验收等环节全过程参与监管,建立项目跟踪监管台账制度,实行动态管理。要积极参与项目前期工作;资金支付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并与项目实施进度挂钩;实行区财政报账的,结合镇财政出具的工程进度完成情况办理资金拨付,镇财政要协助区级财政部门做好项目资金报账凭证的审核工作。
对本级财政安排的资金,要落实 “四位一体”要求,认真落实财政集中收付、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等各项制度,根据资金的用途建立严格的监管办法,严把监督关。对重大建设项目,要探索开展乡镇财政投资评审、绩效评价工作。
对村级运转资金,要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定期组织对村级经费安排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会审,建立资金监管工作机制。
2、完善抽查巡查机制。要加强巡查抽查,落实区局提出的时间和次数要求,切实扩大检查的覆盖面。要将项目资金的巡查抽查作为重点,把握重点环节,做到对所有项目有检查,对重点项目现场检查次数不少于3次,并将检查意见作为财政报账或支付款项的重要依据;对补助资金,要跟踪检查公示、“一折通”发放等环节;对镇本级预算单位的基本支出,每年至少要有1次上门了解情况;对村级资金,每年至少要组织或参与1次检查。
3、完善公开公示机制。重点落实补助性资金、项目资金公示制度,公示期原则上不少于七天。对补助性资金,镇财政要联系和配合有关站所、单位,及时公开补助政策,确保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公示内容包括:补贴对象、补贴依据、补贴项目、补贴标准、补贴金额、联系电话等信息,公示的形式有:村务公开栏、财务公开栏、电子显示屏、手机信息等,以加强社会监督。对公示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予以核实,如有错误要及时纠正。对项目资金,区、镇财政要督促项目单位对项目名称、责任人、建设内容、建设地点、资金来源及金额、受益范围等情况进行公示,有条件的项目,要鼓励农民参与实施过程的监督。
三、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局将成立镇财政就地就近监管县区镇联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副局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农财科、财监科、预算科、国库科、经建科、社保科、工贸科、行财科等有关科室组成,并负责组织、实施、协调、检查、督促各项工作开展,加强对各分局实施监管的业务指导。各分局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该项工作。
2、落实分局监管人员。各分局原则上由农业项目专管员及财政监督专管员负责该项工作。按局要求具体负责做好台账登记、信息的接收及反馈等监管事项。
3、落实工作经费。局将根据各分局监管工作开展情况,安排必要的专项经费用于该项工作。工作经费主要用于监管业务费用开支、培训费用开支以及新增必要的办公设备开支等。
4、加强宣传和信息报送。各分局要积极探索镇级监管平台建设,规范操作流程。加强信息报送,在实施监管工作中的新举措、新矛盾、新问题以及相关建议,要及时通过信息报送区局农财科。
二○一二年四月八日
主题词:镇财政 监管 试点 意见
常州市武进区财政局办公室 2012年4月10日印发
共印6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