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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提升年”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170/2012-00002
主题分类: 司法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常武司字〔2012〕16号 发布机构: 司法局  
产生日期: 2012-03-22 发布日期: 2012-03-27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该文件就如何开展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提升年”活动提出了具体的实施方案。

相关阅读:

关于印发《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提升年”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常武司字〔2012〕16号
 

常州市武进区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常    州    市    武    进    区   司   法   局

  

    常武司字[2012] 16号

 

  关于印发《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提升年”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道、开发区)司法所(办)、社区矫正办:

  现将《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提升年”活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具体目标,制订有效措施,抓好工作落实。

  附:《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提升年”活动的实施方案》

 

  常州市武进区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常 州 市 武 进 区 司 法 局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社区矫正 规范化建设 实施方案 通知

  抄 送:区委政法委,区公安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常州市司法局。

  常州市武进区司法局办公室 2012年3月22日印发

  (共印30份)

 

  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提升年”

  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推进年”成果,提升我区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水平,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有序发展,预防和减少社区服刑人员重新违法犯罪,根据省司法厅和常州市司法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下发我区开展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提升年”活动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省、市政法工作会议和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两院两部印发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的《省综治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要求,紧紧围绕“争当全国社区矫正工作排头兵”的总目标,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为统揽,以确保矫正秩序安全稳定为重点,深入推进机构队伍建设,完善工作制度体系,依法规范执法行为,健全教育帮扶机制,促使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上新台阶,最大限度减少社区服刑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努力为平安武进建设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要求,积极提升全区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水平,重点围绕以下五方面扎实推进:

  (一)进一步推进机构队伍规范化建设。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关心支持,加快推进机构建设,调整充实工作者、志愿者队伍,建立健全培训、管理、考核机制。

  (二)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建设。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梳理、修订、完善社区矫正规范制度。

  (三)进一步规范刑罚执行活动。按照《刑法》、《刑事诉讼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要求,依法规范刑罚执行活动,重点抓好社区服刑人员外出、迁居、奖惩等监管执法行为规范。

  (四)进一步提升教育帮扶质量。抓好日常教育矫正工作。积极探索分类教育矫正,做到因人施教,注重实效。不断加强心理矫正工作,探索心理矫正评估机制。不断创新教育形式,增强教育的感染力,提升教育实效。

  (五)进一步推动中心优化升级。做实做强做优区社区矫正管理教育服务中心和区、镇两级过渡性安置基地。通过高标准建设、运作,不断强化管理教育服务功能,提升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扩大社会影响力。

  三、实施步骤

  开展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提升年”活动时间从2012年3月开始至12月底结束,按照“三个阶段”抓好推进和落实:

  第一阶段(3月份):动员部署

  组织各镇(街道、开发区)司法所(办)、矫正办结合学习《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传达学习省、市有关开展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提升年”活动的意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查找在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拟定细化工作内容和措施,于3月底前将活动落实方案报区局社区矫正科。

  第二阶段(4月-10月):工作推进

  各镇(街道、开发区)司法所(办)、矫正办要对照活动目标和工作要求,按照实施方案,在机构队伍、工作制度、执法行为、教育帮扶、基地建设等方面逐一抓好推进和落实,对梳理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区局将组织全体社区矫正工作者进行封闭培训,开展社区矫正监管安全检查,不定期对档案台账进行抽查,召集部分社区矫正人员、社区矫正志愿者座谈,组织部分司法所开展现场观摩交流。

  第三阶段(11月-12月):总结考核

  各镇(街道、开发区)总结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提升年”活动开展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于11月15日前将活动总结报区局。区局结合排头兵、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考核,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评比、检查考核。

  四、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提升年”活动,是今年全省统一部署的社区矫正工作的一项重点任务,是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整体水平的重大举措。各镇(街道、开发区)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一定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规范化建设提升年”活动的扎实开展,取得明显成效。

  2、细化措施,抓好落实。要紧密结合实际,制定深入推进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工作的具体措施,明确阶段性目标,明确责任分工,细化任务,逐一落实到每一名社区矫正工作人员。

  3、加强领导,强化督查。各镇(街道、开发区)司法所(办)负责人要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检查督促,了解掌握工作进度,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总结经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区局将进一步加大工作督查力度,对社区矫正重点工作和重点考核指标进行定期检查通报, 及时总结推广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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