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
武住建发〔2012〕97号
关于印发《武进区优质结构工程申报评审办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武进区建筑工程质量水平,特别是主体结构工程质量,进一步规范武进区优质结构工程评审工作,现将《武进区优质结构工程申报评审办法》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八月十三日
主题词:优质结构 申报办法 通知
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2年8月14日印发
武进区优质结构工程申报评审办法
为提高我区建筑工程质量水平,深入开展工程创优创精品活动,向社会提供优质满意的建筑产品,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评审范围
武进区区级优质结构工程(以下简称区级优质结构工程)评审范围包括建筑工程的基础、主体结构工程及各类专业主体工程或构筑物。
二、申报条件
1.单体建筑面积在2000㎡及其以上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造价在500万元及其以上的专业结构工程或构筑物的基础与主体结构工程;
2.基础和主体工程及各类专业主体工程或构筑物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应符合江苏省《优质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价标准》规定的优质标准;
3.项目建设应符合基本建设程序,或已办理项目登记管理流转手续(市级优质除外)。
三、申报要求
1.创建申报:创区级优质结构工程的项目在工程开工后30天内,施工单位应在武进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网上申报并同时向质监站提交《武进区建设工程创优目标管理申报表》(见附表一),需要申报市级优质结构的,同时提交《常州市市级优质结构工程创建申报表》。优质结构工程实施目标管理,由施工企业自评、建设(监理)单位认可、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监督。
2.评审申报:基础、主体结构施工结束后,监理 (建设)单位在组织主体验收时,按照江苏省《优质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价标准》规定进行优质结构工程的评定。自评质量等级为优质的,施工单位应当向武进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申请并填写《武进区优质结构工程申报评审表》(见附表二)。
3.施工、建设(监理)单位应根据江苏省《优质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价标准》的要求,认真进行检查,并填好附表三、四、五、六、七、八,报武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四、评审机构
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武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对申报优质结构的工程进行评审,质监站下设武进区优质结构工程评审办公室,优质结构工程原则上每年度评审两次。 评审通过的项目将在住建局和质监站网站上公示10天(公示结束,即可认定为业绩,相关部门予以采信)。
五、工程项目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评为优质结构工程:
1.质量控制资料主要内容或项目有缺项、漏项、无法弥补或弄虚作假,不能反映工程真实质量的;
2.砼标养试块强度、砼同条件养护试块强度、砼结构实体强度、砂浆标养试块强度评定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的;
3.单桩承载力检测达不到设计要求,Ⅰ类桩数量达不到所测桩数的80%,Ⅲ类桩的数量超过所测桩数的5%,出现Ⅳ类桩的以及灰土地基、砂和砂石地基、粉煤灰地基的压实系数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无检测试验报告的;
4.地下防水工程的砼结构出现渗水现象或结构表面有湿渍、构件出现大于0.2mm的裂缝或每500 平方米裂缝数量超过1条的;
5.住宅工程未按《江苏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标准》的要求进行施工的;
6.住宅工程不符合《江苏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则》中主体结构要求的;
7.钢结构一、二级焊缝未进行相关检测或检测不合格,高强度螺栓施工质量检测缺项或不合格的;
8.工程施工期间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
9.对工程质量有重大质量投诉的,已通过评审的,取消区级优质结构工程资格。
六、本办法自二○一二年九月一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