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
武住建发〔2012〕134号
关于公布2012年上半年度武进区优质主体结构工程的决定
各有关建设单位、施工企业:
2012年上半年,全区建筑企业认真贯彻《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规定,增强工程建设的质量意识,加强施工现场的科学管理,不断提高主体结构工程质量水平,促进全区工程质量上了新台阶。经区优质主体结构工程评审小组评审,并通过网上公示无异议,现确定凤凰谷(武进影艺宫)等30个项目(67个单体工程)为武进优质主体结构工程,现予以公布表彰。
希望获奖单位再接再厉,其他单位争创精品工程,为提升我区建设工程质量整体水平作出贡献。
附件:
二○一二年十月九日
主题词:优质 结构 决定
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2年10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