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
武住建发〔2012〕96号
关于明确武进区文明工地评审小组的通知
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武进区区级建筑工程文明工地的评审的通知》(武住建发[2012]19号)文件要求,为了促进常州市武进区区级文明工地评审的公开、公正和公平,落实建筑工地的长效管理,规范武进区文明工地的申报、考核、评审工作,现就武进区文明工地评审小组的组成通知如下:
文明工地评审小组由区住建局分管局长、纪检监察室、建工科、安监站、建筑业协会等部门负责人组成。评审小组的日常工作由区安监站负责。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日
主题词:明确 建筑业 评审小组 通知
抄送:市安监站。
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2年8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