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
武住建发〔2012〕82号
关于切实做好汛期与夏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高新区、经发区规划建设局、各镇建管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当前,正值夏季高温和汛期,又是建筑施工生产的高峰期,是各类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的多发期。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12〕17号)等文件精神要求,现就做好我区汛期与夏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单位要认真贯彻夏季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的要求,切身把夏季安全生产工作放到重要位置。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继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安排必要的安全生产物质和技术装备。要加强施工现场长效管理,创造良好的建筑施工作业环境,积极做好各类防范应对准备工作,做到责任落实、措施到位、任务到人。
各单位要成立夏季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主要领导要深入施工一线检查、指导夏季安全生产,要根据工程的实际施工情况,有针对性地对作业现场各个关键部位和关键环节制定措施,并抓好各项措施的执行和落实。要建立夏季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长效化管理,重点做好对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及围墙、基坑支护、起重机械设备、承重支模架、施工临时用电以及脚手架等进行检查和监控,防止事故发生。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
1、要对施工现场的宿舍、办公用房、仓库、食堂、围墙等临时设施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对存在隐患的,要立即采取补救措施,该加固的要进行加固,对不能保证人身安全的,要及时撤离人员并予以拆除,防止坍塌事故的发生。
2、对于处于基坑施工的工地,基坑四周防护栏杆必须坚实可靠,要及时疏通工地排水系统,必要时应增加排水设施,保证水流畅通。要特别注意土体的稳定性,发现土体裂缝及坍塌预兆的,要及时采取有效应急措施。
3、要加强台风和雷雨期间(尤其是夜间)对塔吊、施工电梯等起重机械设备的锚固、限位装置等安全状况及现场排水情况的专项检查,必须按规定做好避雷接地,施工机械和照明装置应做好保护接零。
4、台风暴雨影响期间,一律停止施工作业。台风、暴雨前后,各施工企业、项目部要对施工现场脚手架等各类附着物、悬挂物的拉结点、紧固点,塔机锚固和限位等危险部位进行专项检查,发现隐患要整改,保证完好有效。要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预控,严格执行重大危险源的专家认证制度。
5、要严格执行《施工现场施工临时用电技术规范》,对施工现场电工落实责任,严禁电工自身违章作业。要以职工宿舍、临时用房、设备配电及临时照明线路为检查重点,加大检查力度,对存在的问题,必须整改落实到人。
6、要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理念,切实关心职工生活,合理安排工序和工程量,不得为赶工期随意加班加点。要采取“做两头,歇中间”的方法或轮换作业的办法,避免高温日照暴晒、疲劳作业。高温期间每天上午10时至下午15时,除紧急抢险、抢修施工作业外,暂停所有室外施工作业。
7、要努力创造良好的职工生活环境,工地职工宿舍要保证良好的通风并配有淋浴房。各施工现场都要配备足够的饮用水,为职工准备一定的绿豆汤、含盐清凉饮料、冰水等,向职工发放清凉油、人丹、风油精等预防中暑的药品。
三、建立应急预案,提高应急能力
1、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工作。各施工企业、项目部、项目监理部要成立夏季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结合实际落实抢险救灾队伍和物资,提高其实战能力。
2、要加强夏季和雷雨汛期安全生产紧急情况值班和报告制度。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并明确值班人员在汛期应履行的汛期值班职责。我局值班联系电话:86310392、86310418。
3、各单位要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对因责任不落实,组织领导和措施不力或工作疏忽而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及重大经济损失的,要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四、加强教育,开展检查
1、做好培训教育工作,要教育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了解防范高温中暑的基本常识,学习掌握有关事故预防和救援知识。施工作业人员要熟悉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在施工中服从指挥,杜绝盲目蛮干,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2、各镇建管所、各建设、施工(项目部)、监理单位,要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加强对建筑工地防汛、防台、防暑降温和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抓好安全隐患的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坚决责令其停工整改,有效遏制建筑安全事故的发生。
以上通知,希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夏季 安全生产 通知
抄送:市安监站、区安委会。
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2年7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