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
武住建发〔2012〕75号
对江苏卓润重工机械有限公司办公楼工程违规施工的通报
高新区、经发区规划建设局,各镇建管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区住建局安监站在近期安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由常州明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江苏卓润重工机械有限公司办公楼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严重违规行为,现将有关情况及处理意见通报如下:
一、违规施工情况:
区住建局安监站于2012年6月 21日对江苏卓润重工机械有限公司办公楼工程(项目建造师:芮江峰;项目总监:蒋建中)进行了安全检查,发现门庭现浇楼板高度达8.65m(已浇筑完成),属于高大支模重大危险源,其模板支撑系统搭设方案未经专家论证,擅自施工。针对以上情况,检查时开出整改通知书,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整改。
负责该项目监理的常州市武进创业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对施工单位的违规行为没有及时阻止并上报主管部门,属于监管不到位。
二、处理意见: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区住建局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作出如下处理意见:
1、对常州明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及该项目建造师芮江峰予以通报批评,记不良行为记录,该工程评定为安全不合格工地,不得计取安全文明措施费。停止项目建造师芮江峰在本区范围内承接工程半年(从该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计)。
2、对该项目专职安全员钟俊益办理退证时间延后半年(在该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执行)。
3、对常州市武进创业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及总监蒋建中予以通报批评,记不良行为记录。
望各责任单位高度重视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必须严格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和《武进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规定》等要求落实整改,同时要加强对后续施工阶段的全面监管,务必确保现场安全文明长效管理到位。同时希望全区各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和建设单位引以为戒,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安全施工各项措施,严格管理,认真排查安全隐患,加大对建设工程强制性条文的执行力度,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确保全区建筑业安全生产。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日
主题词: 通知
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2年7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