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是
  • 登录个人中心
  • 繁體中文
  • 无障碍浏览
  • 英文版
  • 智能问答
  • 移动端应用
  • 首页
  • 政务动态
  • 政府信息公开
  • 服务大厅
  • 政民互动
  • 走进武进
  • 数据开放
信息名称: 关于将常州市新北区春江人民医院等3个单位列入定点医疗机构并确定为普通门诊统筹首诊医疗机构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250/2012-00014
主题分类: 社会保障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社会保障
文件编号: 武人社〔2012〕68号 发布机构: 人社局  
产生日期: 2012-06-12 发布日期: 2012-06-1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将常州市新北区春江人民医院、常州市新北区孟河人民医院、常州市天宁区红梅街道翠竹新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列入定点医疗机构并确定为普通门诊统筹首诊医疗机构

相关阅读:

关于将常州市新北区春江人民医院等3个单位列入定点医疗机构并确定为普通门诊统筹首诊医疗机构的通知
武人社〔2012〕68号
 

 

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各有关单位:

  根据《武进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办法》(武政发〔2000〕87号)和武进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州市武进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暂行办法(试行)》(武政发〔2011〕113号)及《武进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文件精神,经研究,同意将常州市新北区春江人民医院、常州市新北区孟河人民医院、常州市天宁区红梅街道翠竹新村社区卫生服务站等3个单位为我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并确定为我区普通门诊统筹首诊医疗机构。

  请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等单位按规定及时做好医保业务开通的各类工作。

 

 

  常州市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四日

 

  主题词:医疗保险 定点机构 通知

打印      下载本信息公开文件
CopyRight WuJin All Right Reserved     主办单位: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行政中心    邮编:213159
苏ICP备10217280号     苏公网安备32041202000001号     网站标识码:3204120012     联系我们   |   站点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