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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常州市武进人民医院南院列入定点医疗机构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250/2012-00010
主题分类: 社会保障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社会保障
文件编号: 武人社〔2012〕48号 发布机构: 人社局  
产生日期: 2012-04-24 发布日期: 2012-04-2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新增常州市武进人民医院南院列入定点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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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常州市武进人民医院南院列入定点医疗机构的通知
武人社〔2012〕48号
 

 

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政府关于调整常州市职工生育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常政规〔2011〕8号)和《武进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办法》(武政发〔2000〕87号)及《武进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文件精神,经研究,同意常州市武进人民医院南院为我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生育保险开展的项目为助产、计划生育技术。

  请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等单位按规定及时做好医保、生育保险业务开通的各类工作。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定点医疗 机构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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