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常州市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各定点医疗机构:
根据《市政府关于调整常州市职工生育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常政规〔2011〕8号)规定,现就新增常州市武进区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通知如下:
根据各医疗机构申请,经审核,新增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阳湖院区等2家单位为我区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名单见附件)。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应与各单位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附件:武进区新增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生育保险 定点机构 通知
常州市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2年3月26日印发
共印12份
附件:
武进区新增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序号 医疗机构名称 开展项目
1 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阳湖院区 助产、计划生育技术
2 武进红房子医院 计划生育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