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未建研发机构的大中型企业申报2012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的紧急通知
各镇工业与科技环保服务中心、开发区科技经贸局:
按省科技厅要求,根据《江苏省大中型企业研发机构建设推进方案》,到2012年底,我区大中型企业建有的研发机构须达到全覆盖。为完成以上目标,经研究,我区未建有研发机构的大中型企业(清单见附件一)在本年度统计中(3月5日截止),均须填写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科技项目情况表(表号B107-1,见附件二)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科技活动及相关情况表(表号B107-2,见附件三),并按表中要求,做到有研发项目、研发机构、研发活动、研发人员。请各中心、局接到通知后,与统计部门做好衔接,在确保完成本年度R&D任务的同时,督促企业完成本项工作。在申报科技计划项目时,清单中(见附件一)企业须向我局相关科室提交B107-1、B107-2表,如不按时提交,各科室将不予受理该企业申报的2012年度各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
特此通知
常州市武进区科学技术局
二O一二年二月二十四日